珠轩达
满语官名。汉译作“珠轩长”。清朝东北吉林松花江乌拉地方打牲牲丁的劳动组织称“珠轩”,每株轩三十人,设正、副珠轩长各一人,专门负责捕鱼、捞珠及采蜜、采松子等各项采捕差务,由内务府都虞司所属打牲乌拉处管理。打牲乌拉牲丁有上三旗、下五旗之别。上三旗所属珠轩共六十五个,采捕之物纳于内务府; 下五旗珠轩共四十五个,采捕之物纳于王、贝勒、贝子府。
满语官名。汉译作“珠轩长”。清朝东北吉林松花江乌拉地方打牲牲丁的劳动组织称“珠轩”,每株轩三十人,设正、副珠轩长各一人,专门负责捕鱼、捞珠及采蜜、采松子等各项采捕差务,由内务府都虞司所属打牲乌拉处管理。打牲乌拉牲丁有上三旗、下五旗之别。上三旗所属珠轩共六十五个,采捕之物纳于内务府; 下五旗珠轩共四十五个,采捕之物纳于王、贝勒、贝子府。
官署名。清末理藩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掌酌拟、编纂调查有关的办法、条规。置正管股、副管股各一人等。内外蒙古等地殖产、边卫事项。
官署名,明初设此官署,掌京畿漕运事务。其官有漕运使,正四品;知事,正八品;提控案牍,从九品;属官监运,正九品。见《明史·职官二·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巡抚凤阳等处兼管河道一员》。参看“漕台”条。
官名。北魏初置。道武帝拓跋珪以吏部尚书崔宏为之,赐爵白马侯,与旧功臣司空庾岳等同班。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改定官制后未见。见《魏书·崔玄伯传》。
官名。十六国北凉置。《晋书·沮渠蒙逊载记》:“(沮渠蒙逊)又以从祖益子为镇京将军、护羌校尉、秦州刺史,镇姑臧。”
春秋时晋献公设置,见“七舆大夫”。
陆海军官佐等级名。见“初等官佐”。
道官名。明清置,属道录司。秩正六品,左右各一人。
官名。西周置。掌司法案件备案。见《师旂鼎铭》。官名。西周设置,《师旗鼎》说:“弘以告,中史书。”(《三代》四·三一·二)“中”指官府簿书,于省吾以为“中史谓记载簿书之史。”(《双剑誃吉金文选》)
见“专操管带”。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佐乡伯中大夫统掌各乡事务。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官名。北周依《周礼》置,属地官府,为乡伯中大夫的副职,正四命。任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