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长
官名。郑成功设。为其军队中最基层之带兵官。参见“正领”。
官名。郑成功设。为其军队中最基层之带兵官。参见“正领”。
官名。匈奴及西域乌孙国置。见《汉书·西域传》、《匈奴传》官名,汉时匈奴和乌孙国都置,掌军事。《汉书·匈奴传上》:“置左右贤王,左右谷蠡、左右大将、左右大都尉、左右大当户、左右骨都侯。”《汉书·西域传下
官名。唐朝置,以年深御史充任,总管御史台庶务。五代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一人兼任。宋初因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去“知杂事”之号,置侍御史一人,为御史台副长官。
王国丞相,即王国相、王丞相。初曰丞相,后改曰相,皇子封王,置丞相一人,俸二千石,统百官,后兼掌治民,职如郡太守。有长史,如郡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
郡分职吏名。晋置,见《金石录》二○《晋彭祈碑阴》,掌监畜牧之事。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民治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京外董事会、议事会设置、组织事,京外自治局、自治所各事项,自治经费之调查、监督,资政院参议员选举事。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
官名。明永乐元年(1403)改原户部北平清吏司员外郎而置。为户部北平清吏司副长官,一人,从五品。十八年革。参见“户部北京清吏司”。
官员惩罚方式之一。汉制,凡诏丞相诣廷尉诏狱,不论有罪与否,受诏后即须自裁。有时皇帝虽不明令处死,只遣尚书令赐酒十石,牛一头,受赐的丞相便须自杀。其后历代凡大臣有罪,为顾全其体面,往往赐死,令其自杀。如
官署名。魏晋南北朝为尚书省诸郎曹之一,设郎 (郎中、侍郎) 为长官,隶度支尚书。唯北魏前期置为尚书曹,设尚书、长、郎等官,孝文帝改制后仍为郎曹。掌审核全国库藏钱帛出纳帐籍、钱币铸造及有关度量衡的政令。
官名,宦者之长。战国置。西汉为宦者署之长,属少府,掌宫中宦者,有丞。东汉省。官名,战国时赵国置,掌宦者。《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蔺相如者,赵人也,为赵宦者令缪贤舍人。”西汉也置,属少府,为宦者之长
北齐太子仗库局长官,为流外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