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参见“调授”。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省政府。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九月二日国民政府公布《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省政府及院辖市政府设置人事处或人事室。人事处设处长,得分科办事,设科长及科员;人事室设主任
魏晋南北朝沿置东汉的北军五校尉, 合称五营校尉。《晋书·职官志》:“屯骑、步兵、越骑、长水、射声等校尉,是为五校、并汉官池。魏晋逮于江左,狱领营兵,并置司马、功曹、主簿。”北魏与北齐亦有五营校尉之设,
官署名。隋炀帝内官六尚局之一,分掌内宫供奉事务。下领司制,掌营造裁缝; 司宝,掌金玉珠玑钱货; 司彩,掌缯帛; 司织; 掌织染。置尚工二员为其长,四司各二员,每司又置典二员、掌二员,为其副贰。
参见“判录司”。
州分职吏名。汉末诸州有置郡督军者,其职在部督属郡。《三国志·魏书·高堂隆传》记“泰山太守薛悌为督邮,郡督军与悌争论。”对于太守任命属吏,提出异议与之争论,显然是部督者的身份,似应为州吏而非为郡吏。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户部五案之一。掌酒的专卖事务。
官署名。隋朝司农寺所统诸署之一,置令三员。唐朝置令二员、丞四员,掌苑囿园池之事,植果蔬以供朝会、祭祀及尚食诸司常料,有监事十员、府七员、史十四员、典事二十四员、掌固五员。北宋初因唐制,存其名而罕除。金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初孙策置,孙权曾行之。见《三国志·吴主传》。
科举制科之一。清代设置,属经济类科目。光绪二十三年(公元1897年) 诏举, 试以策论。取中二十五人,均加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