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县以下地方官之统称。如伍长、两司马、卒长等。简称乡官。参见“乡官”。
县分职吏名。唐置,掌与州司仓参军事同。其下设司仓史以佐之。参见“司仓参军事”。
武官名。辽置,见“行军都押司”。
官名。见“司刑寺”。
官名。宋置,属开封府,员额四人,掌检覆推问,凡斗讼事轻者听论决。
唐朝正员官以外所添置的员外官中,可与正员官享受同等俸禄待遇者。始置于唐高宗永徽(650—655)间。
官、百官。《晋书·王戎传》:“虽立总鼎司,而委事僚寀。僚寀也写作寮寀。
清朝官缺之一种,属八旗官缺。即各佐领内额设之职官,由本佐领下应用人员内拣选任命。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由组练人匠提举司改立,掌织造撒答刺欺人匠。隶工部。秩正五品。置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帅,掌领兵马征伐。金国海陵王正隆六年(公元1161年),置都统制府及左右领军大都督,帅三十二总管侵宋。见《金史·百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