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食房
宫廷祗应机构。明置,属御用监。掌造办丝窝虎眼等糖、栽松减煠等样一切甜食。设掌房内官一人,协同内官数十人。
宫廷祗应机构。明置,属御用监。掌造办丝窝虎眼等糖、栽松减煠等样一切甜食。设掌房内官一人,协同内官数十人。
任官制度。明朝对忤旨或有过官吏的处置,仍保留官籍及原官冠带居家闲住。
官名。《周礼》无此官,北周置司社,正二命,司社下士,正一命。掌祭祀太社之事,属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北周诸帝常祀太社,如《周书·孝闵帝纪》:“元年(公元557年)春正月甲辰,祠太社。二月戊寅,祠太社。八月
官名。东汉钩盾令的佐官有果丞,《后汉书·百官志》本注:“果丞主果园。”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副长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一人,简任。掌佐院使管理本院事务,院使有事故时代理其职。官名。清末置,为法制院的副长官,见“法制院”。
官署名。即“户部北京清吏司”。
官署名。晋朝置,《晋书·徐广传》: “(徐广)除秘书郎,典校秘书省。”一说晋朝称秘书寺,至南朝梁终改称秘书省,与尚书、中书、门下、集书并称五省。设秘书监为长官,领著作省,掌管国史的修撰及管理中外三阁图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主管金、玉、锡、石、丹砂、空青等物质,掌其戒令。《周礼·秋官》: “职金,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掌凡金玉锡石丹青之戒令。受其入
高等学校职名。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独立学院或专科学校设总务主任一人,由教授或教员兼任,秉承院长或校长旨令,主持总务事宜。
官名。唐高祖武德五年 (622) 改右御卫为右领军卫,置二员,从三品,协掌宫禁宿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射声番上者,分配之; 凡分兵主守,则知皇城西面助铺及京城、苑城诸门。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
官名。明置,为通政使司官员,协助长官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等事,分左参议、右参议,各一人,皆正五品。见《明史·职官二·通政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