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禄俸料制
隋唐时期以土地、实物及货币三项构成官俸的制度。土地包括永业田与职分田。永业田所有权归私有,可以传于子孙;职分田所有权属公家,官吏以职位得享用其收益。实物指禄粟,以石计。隋制于每年春秋两季发给。唐制每年一次发给,以民地地租完付,无粟则以盐为禄。货币指俸料钱。隋文帝时曾因百官供费不足,台省府寺各置公廨钱,收息取给。唐俸料钱按月付给。所谓俸料,包括厨食料如薪炭,衣服料如丝缎,办公料如纸笔,侍役料如防閤、庶仆、仗身、白直、手力等。开元中将百官料钱合为一色以月俸为名。各据本官随月给付。
隋唐时期以土地、实物及货币三项构成官俸的制度。土地包括永业田与职分田。永业田所有权归私有,可以传于子孙;职分田所有权属公家,官吏以职位得享用其收益。实物指禄粟,以石计。隋制于每年春秋两季发给。唐制每年一次发给,以民地地租完付,无粟则以盐为禄。货币指俸料钱。隋文帝时曾因百官供费不足,台省府寺各置公廨钱,收息取给。唐俸料钱按月付给。所谓俸料,包括厨食料如薪炭,衣服料如丝缎,办公料如纸笔,侍役料如防閤、庶仆、仗身、白直、手力等。开元中将百官料钱合为一色以月俸为名。各据本官随月给付。
官名。清末邮传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简任。掌领本部参议厅事宜。
官名。辽置,为大林牙院的佐官。见“大林牙院”。
市政府的属局之一。国民党政府设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公共房屋、公共体育场、公共墓地的设计、监修及公园的建筑管理事项,市民建筑的指导取缔事项,道路桥梁沟渠堤岸及其他土木工程设计建筑事项,车辆的登记检验事
清代县衙公人分班之一。司刑狱。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三年 (198) 孙策置。以周瑜为之,授兵二千人,骑五十匹。见《三国志·周瑜传》。官名,东汉末年孙策置,掌征伐或宿卫,周瑜曾任此官。《三国志·吴书·周瑜传》:“(瑜)遂自居巢还吴,是
官名。宋朝置,为宦官阶官,位在都都知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定为正六品。哲宗元祐 (1086—1093) 中,改为从六品。南宋复为正六品。
官署名。辽朝南面官,掌奉旨作画等事。官署名。辽代翰林院所属有翰林画院,设翰林画待诏,供内侍。见《辽史·百官志三·翰林画院》。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弁师下士二人,工四人,掌管王的冠冕。北周置弁工中士,正二命;弁工下士,正一命。掌冠冕的制作,属冬官府司织下大夫。
官名。春秋时郑国置。掌通讯联络。《左传·文公十七年》: “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以告赵宣子。”杜预注:“执讯,通讯问之官。”孔颖达疏:“使执讯,使之行适晋也。与之书,与此执讯书,令持以告宣子。”官名。
明、清殿阁学士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始置,简选翰林院官为之,备顾问应对,秩正五品。永乐(1403—1424)时始以殿阁学士衔简入内阁参与机务。洪熙(1425)、宣德(1426—1435)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