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赋司
官署名。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各省地丁正耗完欠,奏销新增地丁随粮各捐,规复征额差徭,筹议垦务,清丈田亩,改正地租升科定则并稽核内务府、旗庄田地亩等事宜。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六人,主事三人。
官署名。清代后期置,属度支部,掌土田财赋,稽覈八旗内府庄田地亩。其官为郎中、员外郎。见《清史稿·职官六·度支部》。
官署名。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各省地丁正耗完欠,奏销新增地丁随粮各捐,规复征额差徭,筹议垦务,清丈田亩,改正地租升科定则并稽核内务府、旗庄田地亩等事宜。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六人,主事三人。
官署名。清代后期置,属度支部,掌土田财赋,稽覈八旗内府庄田地亩。其官为郎中、员外郎。见《清史稿·职官六·度支部》。
匈奴王号名。详“谷蠡王”条。
官名。即礼部尚书,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礼部尚书。参见“礼部尚书”。官名。见“春官”。
任官制度。又名历事。明朝国子监监生坐堂到一定期限后,分拨各衙门历事。有历正、杂历、长差、短差之分。正历、杂历、长差期满即可补官,短差或材力不及者仍回监坐堂读书。
官名。明朝少数民族土司官,长官司之副,一人,从七品,由少数民族首领充任,掌本长官司所属各族军政事务。
殷朝军队编制名。《小屯南地甲骨》第二三二八片:“王其令右旅众左旅㳫见方。”商代军队编制单位名。见“旅(2)”。
官名。西汉设置,属詹事,或用中人或用士人,掌中宫的祠祀。凡中宫举行的天地、宗庙、群神(如蚕神)、五时等祭祀,均由其主管。成帝鸿嘉三年(公元前18年)并归大长秋。东汉不置。
见“税课提举司”。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工部次官,佐工部中大夫掌百工之籍,而理其禁令。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属户部右曹,掌行免役之法。
爵名。战国秦置,为二十等爵第一级,仅高于士卒,言其异于士卒,故曰公士。秦及西汉因之。宋朝亦置。太宗端拱二年 (989) 赐诸州高年长者百余人公士爵。1、爵名。为秦汉二十级爵的第一级,即最低一级,仅高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