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户口编制单位。自宋朝以来,地方一直推行保甲制。保设保长,甲设甲长。每甲所辖户数历代不等,有十户、数十户,亦有百户者。清初以十户为一甲,置甲长。至雍正四年(1726)定制,十牌(百户)为一甲,立甲长一人。
户口编制单位。自宋朝以来,地方一直推行保甲制。保设保长,甲设甲长。每甲所辖户数历代不等,有十户、数十户,亦有百户者。清初以十户为一甲,置甲长。至雍正四年(1726)定制,十牌(百户)为一甲,立甲长一人。
官名。见“国舅乙室已大翁帐详稳司”。
官名。见“公府兵曹”。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司役上士佐官,正二命。
杂任职名。唐于殿中省尚药局置二人,内侍省宫闱局置六人,掌合成口脂。
官名。北齐置。见“白间局”。
官名。南诏官,与坦绰、布燮同谓清平官,决国事轻重,犹唐朝之宰相。
官名。简称“总理大臣”,又名 “总署大臣”、“译署大臣”、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之长官。咸丰十年十二月(1861年1月设。分为三种:一为总理各国事务亲王、郡王、贝勒,特简; 一为大臣,以军机大臣兼领,特
爵名。上大夫别称。战国魏置。《吕氏春秋·慎小》: “吴起治西河,欲谕其信于民,夜日署表于南门之外。令于邑中曰: “明日有人能偾南门之外表者,仕长大夫。”高诱注: “长大夫,上大夫也。”参见“上大夫”。
官署名。辽朝南面官。分设于各州,统领马步军。设都指挥使、副使等职。
官名。明建文(1399—1402)中于各郡王府置,一人,具体职掌不详。永乐(1403—1424)初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