畿法上士、中士
官名。《周礼》之制,邦畿千里。北周于王畿之内置畿法上士,正三命;畿法中士,正二命。各掌其畿的民数及狱讼,属秋官府刑部中大夫。
官名。《周礼》之制,邦畿千里。北周于王畿之内置畿法上士,正三命;畿法中士,正二命。各掌其畿的民数及狱讼,属秋官府刑部中大夫。
官名,汉置为大司马属官,掌选署功劳等。《后汉书·王霸传》:“及光武为大司马,以霸为功曹令史,从度河北。”
即“江南清吏司员外郎”。
官制用语。宋朝对官员的一种处分。若官员罪在编管以上,则追毁其有出身以来文字,除名降为平民,称为勒停,又称停任。官员降罚方式之一。宋制,官员犯罪即勒令停职,称为勒停或停任。
县自治机关。清末标榜地方自治,于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颁布《府厅州县地方自治章程》,各省多设有县议事会。民国初年沿设,而制度略有改变,具有立法机关的性质,相当于县议会。其议决事项如下:一、县岁出,
官署名。①宫廷供奉机构。唐朝制度,初于皇帝宫殿所在,各设待诏之所,安置文学、经术、卜、医、僧道、书画、奕棋人才,各别院以廪之,陪侍皇帝游宴娱乐,统称翰林院,并非正式官署; 玄宗以文学之士为翰林待诏、翰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联合勤务总司令部”,见该条。
官制用语。北宋初年,命武臣遥领未统一地区州府防御使、团练使、刺史,号称遥郡。后用为武臣叙迁阶官,皇城使转遥郡刺史,遥郡刺史转遥郡团练使,遥郡团练使转遥郡防御使,遥郡防御使转防御使。领遥郡者仍带原有阶官
官名,汉置,为军中队的长官,掌帅本队士兵作战。《汉书·爰盎传》:“君乃为材官蹶张,迁为队帅,积功至淮阳守。”注:“如淳曰:队帅,军中小官。”《史记·爰盎传》中也有这段文字。
官府文书档案。《周礼·天官·宰夫》: “六曰史,掌官书以赞治。”
官名。清朝尚虞备用处职官。位管理大臣之下。额定一人,正三品。掌翊卫随扈之事,并兼协理事务头等侍卫,掌章奏文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