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旗科
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六年(507),改游击将军置,低左、右游击将军一阶,为十班。陈四品,秩千石。唐高祖武德七年(624)置为从五品上武散官。宋初因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1)武官名
官署名。金朝尚书省大臣出镇地方时,临时设置,掌一方军政。元朝建国前于燕京设置。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改行中书省置,为一级地方行政机构,有固定治所、辖境。寻复旧。武宗至大二年(1309)又改,寻又
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参见“急选”。
官名。金朝置。掌管理和救济灾民。设于受灾地区。如熙宗天眷三年 (1140),陕西大旱,饥死者十七八,以傅慎微为京兆、鄜延、环庆三路经济使,许以便宜行事。傅慎微遂采取募兵入粟,立养济院等救灾措施。
官名。汉朝诸侯王国郎官。《后汉书·灵帝纪》: 熹平五年(176 )“试太学生年六十以上百余人,除郎中、太子舍人至王家郎、郡国文学吏”。秩二百石。官名,汉置王家郎即王国之郎中,俸二百石,掌宿卫。《后汉书
官名合称,即州牧和郡守。州牧为州的长官,掌州的政令。郡守,也称郡太守,为郡的长官,掌治其郡。《后汉书·袁绍传》:“州郡牧守,竟盗声名。”参看“州牧”“郡守”条。
明清吏部之处分制度。凡因故受降级处分之官员,视现任之级实降离任,称为降调。清朝之处分以级为差,有降一级至五级之别。凡降调而级不足者,如从八品降三级,无级可降,则议革职。官员降罚方式之一。明制,经考察属
官署名。元文宗天历元年(1328),以太玉山普安寺、大智全寺两规运提点所合为一所,三年,改为营缮司,隶隆禧总管府下,秩正五品,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
西周时期受赏册封命的臣子向周天子称颂答谢的礼仪程式。 《鼎铭》: “史留受王命书”,“锡”,“拜稽首敢对扬天子丕显鲁休”。
官名。清末设,左右各一人,为度支部的副长官。见“度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