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寮
百官。《牧簋铭》:“牧,昔先王既命汝作司土”,“今汝辟百寮”。
百官。《牧簋铭》:“牧,昔先王既命汝作司土”,“今汝辟百寮”。
官名。南诏官,乡兵罗苴子百人之长。
见“谏院”。
官制用语。进士科举人殿试合格,进入第四甲或第五甲或第三、四、五甲,即赐此等出身,简称同出身。明清为殿试三甲获得者,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官署名。清末各省准地方议会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令设,宣统元年(1909)经选举成立。每省一所(新疆未及成立),设于督抚所驻之地。掌议决本省兴革事件,岁出入预决算、税法、公债等事,以及申复督抚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陆军军官之班秩、阶品、封赠、袭荫,以及官佐之任职,凡军官、官佐并领其籍。辖任官、赏赉、考绩、旗务四科。置司长一人掌司事,下设科长四人,科员四十
官名,西汉时西域龟兹国等置东西南北部千长,为地方性长官,掌千人。见《汉书·西域传·龟兹国》。
官名。为南京临时政府与北洋政府海军部的副长官。见“海军部”。
清代勇营兵士名。见“哨”。
河防官。金朝属都水监。管辖定陶、济北、寒山、金山四埽。人选由都水监廉举,领有埽兵约二千人。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儒学类科目。开元二年(公元714年)诏举,崔侃等二人及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