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城都点检
官名。宋朝皇帝出巡、亲征,则于京师置,掌皇城守备之事。
官名。宋朝皇帝出巡、亲征,则于京师置,掌皇城守备之事。
官名。金司天台内部机构有测验科,司其事者员额八人。元司天台沿置,设管勾二人。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翼王府,员额二十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炮”。
官吏名,东汉置,掌刑狱文书。《后汉书·朱儁传》:“熹平二年,(太守尹)端坐讨贼许昭失利,为州所奏,罪应弃市。儁乃羸服间行,轻赍数百金到京师,赂主章吏,遂得刊定州奏,故(尹)端得输作左校。”
官名。三国吴时期评定士族内部品第的官员。《三国志·潘濬传》裴松之注引《襄阳记》: “襄阳习温为荆州大公平。大公平,今之州都。”官名,三国时吴置,掌州郡选举人才,铨定九品。《三国志·吴书·潘濬传》:“濬
使职名。唐太宗贞观八年(634)发十六道黜陟大使,畿内以李靖充任;二十年又遣大理卿孙伏伽等以六条巡察四方,黜陟官吏。玄宗、肃宗皆曾遣使,德宗建中元年(780)又分遣黜陟使观风俗,问疾苦,推行两税法。官
官名。西晋水衡都尉置主簿一人。隋文帝仁寿元年(601) ,改立都水监,炀帝大业(605—618)中,置一人。唐朝沿置,从八品下,负责掌印、勾检稽失,纠举运漕 渔捕有违失者。北宋初不置,仁宗嘉祐三年(1
官署名。宋朝临时审讯机构之一。凡皇帝降诏遣官推勘狱事则置,结案后即罢。宋代临时审判机构之一。宋代自神宗以后,常由中书派定官员临时组成审判机构来审问判决案件,此种机构称为推勘院。结案后即行撤销。参见“制
妃嫔号。北齐置。《北齐·后主记》:“(武平) 五年 (574) 春正月乙丑,置左、右娥英各一人。”比左、右丞相,位在左、右昭仪之上。
又称“司书”。清朝钦天监时宪科之属官。顺治元年 (1644) 设。汉一人,秩正九品。掌校刊时宪书,领布四方。
使职名。唐高宗仪凤(676—679)中始置,立四使: 南使有监十五、西使有监十六、北使有监七、东使有监九。其后增置盐州使,有监八; 岚州使,有监三。掌终岁巡按,以功过相除为考课; 其南使、西使各有丞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