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临
官名。又称“监临官”。科举考试中乡试之监考官。总摄考场事务,除主考、同考官外,考场办事人员均归其委派、监督。明制,各省乡试皆由中央委派巡按御史充任。清制,顺天乡试用满、汉各一人,汉员以府尹充,满员以其他二、三品官充。各省乡试初沿明制,以巡按御史充,后改用巡抚。
官名。又称“监临官”。科举考试中乡试之监考官。总摄考场事务,除主考、同考官外,考场办事人员均归其委派、监督。明制,各省乡试皆由中央委派巡按御史充任。清制,顺天乡试用满、汉各一人,汉员以府尹充,满员以其他二、三品官充。各省乡试初沿明制,以巡按御史充,后改用巡抚。
做大官,居高位,原意为宦途成就。汉朝刘向《说苑·敬慎》:“官怠于宦成,病加于少愈。”
尊称,意即“仅次于父亲的人”。不是官号。《史记·项羽本纪》:“项王、项伯东向坐,亚父南向坐。亚父者,范增也。”注:如淳曰:“亚,次也,尊敬之次父,犹管仲为仲父。”
官名。辽朝多以太子或亲王任此职,统领南枢密院政事。
官署名。① 隋朝内侍省置,有令、丞、宫教博士各二员,用宦官;炀帝大业三年(607)隶长秋监,改局为署,参用士人。唐朝复隶内侍省(监),用宦官,令二员、丞三员,掌宫人簿帐、女工; 妇人配没,工缝巧者隶之
①官名。掌记录。《史记·孟尝君列传》:“孟尝君待客坐语,而屏风后常有侍史,主记君所与客语,问亲戚居处。” ②汉朝称罪人家属没入官为奴婢者。多在官府担任杂役,或被皇帝赏赐大臣。《周礼·天官·酒人》郑玄注
官名。清代的厅原为知府的佐贰官同知、通判的办事处所。清制多分派同知或通判专管某一地区,因此逐渐与辅佐知府的同知、通判区别开来。后来在新设治的地区,不便设县或府,乃设厅,由同知或通判为长官,于是厅就成为
官名。东汉献帝兴平(194—195)间曹操置。为领兵武职,曹洪自鹰扬校尉迁此。三国吴亦置,孙奂以此领江夏太守。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为领兵将官,掌护卫和征伐。《三国志·魏书·曹洪传》:“以前后功拜鹰扬
官名。宋朝置,简称干办官、干办、干官。旧称勾当公事,后避宋高宗赵构名讳改。为制置使、总领、安抚使、镇抚使、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都大提举茶马、都大提举坑冶等属官,分掌有关具体事务。官名。详见“干办”条
官名。西魏末、北周置。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属官,分置左、右,皆正一命,员十二人。负责皇帝寝宫安全,立于寝宫东西阶,披银甲,左执熊环,右执熊环长刀,刀以银饰,兼执师子彤盾,列左、右侍之外。皇帝临朝及出行时,
吏员名。宋代称县中低级吏员为小使,与高级吏员——主吏相对应。参见“编录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