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监察御史

监察御史

官名。亦称监察侍御史,简称御史、侍御。秦、汉有监御史、监郡御史,东晋、北朝有检校御史,皆掌出巡郡县,监察地方行政。隋初改检校御史为监察御史,置十二员,掌出使巡察州县,从八品上,隶御史台; 炀帝大业三年(607)增至十六员,从七品。唐朝置于御史台下属之察院,正员十人,正八品下,及诸御史中品秩最低,然为士林清选,多以新进为之,常从京畿县尉中选任,颇为朝官所惮。职掌分察百官,肃正朝仪,分道巡按州县,巡查馆驿,奉命出使,监督祭祀、库藏、军旅等。又有内供奉、里行、员外、试等名目,皆非正员,俸禄稍减,职事略同。后又分察尚书省六部,号六察官。中唐以后,亦常作为外官所带宪衔。北宋初常用作加官; 御史台亦置,正八品,然常奉遣外出领州县之政,留在台内者或兼领他职;亦有六察,皆临时差遣,事毕即罢。太平兴国三年(978)以张巽任之,始正其名。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置为正员职事官,从七品,员六人,分察六部、百司政务,纠其谬误,监祠祭、定谥之事,官卑而为之者,称里行。其考绩归尚书省都司御史房。后又许兼谏诤言事。南宋改置三员。西夏亦置,掌外出纠察①铸监等。金朝置十二员,正七品,直隶御史台,职掌略同。元朝复隶御史台察院,正七品。世祖至元五年(1268)置十二员,全用汉人,八年增六员,十九年减二员,后又增十六员,始参用蒙古人,二十二年参用南儒二人,定员三十二人。江南诸道行御史台置二十八员,其中蒙古人十四员,陕西诸道行御史台置二十员。明初为御史台属官,正九品,太祖洪武十三年(1380)废御史台,十五年置都察院,诸侍御史、书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等悉罢,唯置监察御史为其属官,十七年升正七品。初分为浙江、河南、山东、北平、山西、陕西、湖广、福建、江西、广东、广西、四川十二道,各置数员,后或有增减,宣宗宣德十年(1435)罢北京(北平),增云南、贵州,定为十三道,置官一百一十员。各道分任本省纠察,兼察内府监局、南北两京直属诸官署,弹劾官吏,整肃政纲,河南道参与内外官员考察,职守尤重。诸道御史在京有查核诸司档案,巡视京营、内库、仓场、皇城、五城,监临乡、会试及武举等差遣; 在外有巡按京畿、边防、各省,清军,提督学校,巡盐,茶马,巡漕,巡关,儧运,印马,屯田,监军等差遣。其外出巡按者号为代天子巡狩,考察藩服大臣、府州县官,举劾之权尤重,大事奏议,小事立断。诸道监察之职责虽有地域、官署范围之划分,实际上纠弹并无限制。其差遣分三等: 两京畿道、提学道,巡按顺天、真定、应天、苏松、淮扬与各省及巡视京营为大差,巡按辽东、宣大、甘肃及清军、印马、屯田、巡盐等为中差,巡视皇城、马房、十库、卢沟桥、五城等为小差。清朝大体沿置,增京畿、江南为十五道,各设掌印监察御史,亦有单设掌印监察御史者。员额屡有增减,后定员五十六人,满、汉员各半。初定满、汉军正三品,顺治十六年(1659)改正七品,后屡有升降,乾隆十七年(1752)定为皆从五品。分核各省刑名,弹纠官吏,稽察在京各衙门政事,有建言之责。朝会纠仪,祭祀监礼。遇有监临乡、会、殿试及巡视京营、巡盐、巡漕、巡仓等差,与六科给事中并得列名,由皇帝点选,与给事中合称科道官。盐初犹有巡按等差,后省,职权较明为轻。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十五道为二十道,改设掌道御史、协道御史,其名遂废。参见“御史台”、“察院”、“都察院”及诸道。


官名。隋代开皇二年,改检校御史为监察御史。见《隋书·百官下·御史台》。唐朝设监察御史十五人,正八品下;掌分察百寮,巡按州县,狱讼、军戎、祭祀、营作、太府出纳等,知朝堂左右厢及百司纲目。见《新唐书·百官三·监察御史》。宋元明清皆因之。见《通典·职官六》、《文献通考·职官七·监察侍御史》、《唐六典》。

唐代监察御史为御史台各种御史之一;到明代,各种御史皆被裁废,只留监察御史,为都察院唯一成员。

宋代监察御史分六察,是按性质分的;明清监察御史分道,是按地区分的。这是与古代的不同点。见《明史·职官二·都察院》、《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

猜你喜欢

  • 左翼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官署名。元置,秩正三品。世祖至元十八年(公元1281年)以蒙古侍卫总府依五卫之例建为指挥使司,大德七年(公元1303年)奏改为左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后定置都指挥使三人,秩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人,

  • 东园匠

    官名,汉置,属少府,掌制造陵墓中用物。其官有令丞。《汉书·百官公卿表》少府注说:主作陵内器物。

  • 熙明阁待制

    官名。北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改显谟阁待制置,旋复旧名。参见“显谟阁待制”。

  • 九虎

    西汉末年王莽执政时,拜郭钦、陈翚、成重等九人为将,令其帅北军精兵东征,号称九虎。《汉书·王莽传》说:“ 莽拜将军九人,皆以虎为号,号曰九虎。”《后汉书·冯衍传》:“摧九虎之军。”

  • 仪鸾局收支都监

    官名。金置,属仪鸾局。员额二人,一人掌给受铺陈诸物;一人掌万宁宫收支库。

  • 总督仓场侍郎

    官名。清朝户部仓场衙门之主官。又称仓场总督、仓场侍郎。顺治元年(1644)仿明制置,设汉总督仓场侍郎一人。康熙十八年(1679)定满、汉侍郎各一人。掌理漕粮之积储及北运河运粮事务。下设笔帖式、经承、门

  • 右军巡院

    见“军巡院”。

  • 三等黜陟法

    北魏考课官吏的等第规定。孝文帝太和十八年(公元494年)制定,据《魏书·文帝纪》的记载,其内容为:“三载一考, 考即黜陟。……各令当曹考其优劣,为三等。……上上者迁之, 下下者黜之, 中中者守其本任。

  • 回部札萨克

    官名。新疆回部哈密、吐鲁番二部先后于清康熙及乾隆年间内附,清政府分别将两部各编为一旗,以其部长为札萨克,其后均进封为郡王。其下置协理台吉、管旗章京、参领、佐领等官,一如蒙旗之制。

  • 营造案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工部置,掌营缮、制作之事。由工部郎官参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