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监察院

监察院

官署名。民国时国民政府五院之一,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民国十七年十月置,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以国民政府委员任之;设监察委员二十九至四十九人,由院长提请国民政府主席依法任免。其职责为依法监察弹劾。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设置, 为国民政府所属五院之一。监察院为国民政府行使监察权的最高机关,其职权如下:一是弹劾权, 由监察委员行使。监察委员提出弹劾案时须由院长另指定的三名监察委员审查,经多数同意始能成立,而被弹劾者则按地位不同由不同的惩戒机关分别处理。二是审计权,由审计部行使。对于全国各机关的财政收支事项有审查稽核之权。此外,关于监察院主管事项得提出议案于立法院。监察院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由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院长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由副院长代理;监察委员二十九至四十九人,由院长提请国民政府主席任命。院内处理日常事务的机构有秘书处和参事处。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秘书六至十人,科长、科员若干人,掌理文书、收发、保管、分配、撰拟、翻译、典守印信、会计、庶务及其他不属于参事处的事务;参事处设参事四至六人,掌握撰拟审核关于监察的法律命令事项,必要时得设调查专员四至六人。直辖机关有审计部及设于各监察区的监察使署。

猜你喜欢

  • 大行台兵部尚书

    官名。唐高祖武德年间(618—626)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置一员,职如兵部尚书,正四品,兼掌吏部事。

  • 德师

    西夏官位。师位之一。在诸王位之下,中书、枢密位之上,与上等司等位。

  • 下卿

    爵名。或称“亚卿”、“次卿”。周朝诸侯国卿爵分上、中、下三等,下卿为卿爵最低等。参见“中卿”。官名。周代天子和诸侯都设卿,分上卿、下卿。《春秋公羊传·襄公十一年》:“古者上卿下卿上士下士。”

  • 通政院使

    官名。元朝置。秩从二品。通政院长官。大都置四员,上都置一员。下设同知,正三品,大都二员,上都一员;副使,从三品,大都二员,上都一员;佥院,正四品,上都、大都各置一员。官名。元置,为通政院的长官,见“通

  • 大名府少尹

    官名。北宋大名府副长官,从四品下,不常置。

  • 教育研究所

    官署名。清末学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延聘精通教育之士定期演讲,内容以教育原理及教育行政为主。学部人员均按时听讲。置庶务员、编辑员各一人,由学部司员兼理。清末学部所属机构。聘请教育专

  • 详明政术可以理人科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贞元十年(公元794年)诏举,张平权等二人及第;长庆元年(公元821年)诏举,崔郢及第。

  • 外府

    ①官名。《周礼·天官》冢宰属官。上士爵。一说为周朝置。掌国家财政收支,供应君王及后妃世子服装等。②汉以后州、郡府别称。《南史·王劢传》:“王生才地,岂可游外府乎?”③隋、唐诸折冲(都尉)府统称。即左右

  • 常秩

    常设之官职。又指官职禄位。《左传·文公六年》: “委之常秩。”

  • 右副管

    官名。参见“左副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