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津渠漕水掾
官名。汉朝郡守属吏,职掌水利。据《汉官》,东汉河南尹员吏有监津渠漕水掾二十五人。
官名,汉置,掌水利漕运等事。《后汉书·百官五》:“凡州所监都为京都,置尹一人。”注:“《汉官》曰:河南尹员吏九百二十七人……监津渠漕水掾二十五人。”
官名。汉朝郡守属吏,职掌水利。据《汉官》,东汉河南尹员吏有监津渠漕水掾二十五人。
官名,汉置,掌水利漕运等事。《后汉书·百官五》:“凡州所监都为京都,置尹一人。”注:“《汉官》曰:河南尹员吏九百二十七人……监津渠漕水掾二十五人。”
官名。东汉章帝置,讲授经籍。《后汉书·儒林列传》: 建初(76~84)中,“又诏高才生受《古文尚书》、《毛诗》、《谷梁》、《左氏春秋》,虽不立官学,然皆擢高第为讲郎,给事近署,所以网罗遗逸,博存众家”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石烈相当于县级建制,石烈辛衮即为石烈之长。
官名。北宋置,为南京(今河南商丘南)留监司长官,以知应天府兼任。掌宫钥及京城守卫、弹压、修葺之事,畿内钱谷、兵民之事皆总之。官名,南京临时政府北迁后临时设置,见“南京留守府”。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侍卫司官员,在侍卫太师下。武官名。辽置,见“侍卫司(2)”。
宋朝宝谟阁省称。
官名。原为考工室丞,属少府。武帝太初元年 (前104) 更名考工丞,为考工令副职。官名。汉设此官,掌制兵器及织绶等。见《后汉书·百官二·考工令》,参看“考工”条。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八则治理都鄙。《周礼·秋官》: “都则,中士一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庶子四人,徒八十人”。郑玄注: “都则,主都家之八则者也。”贾公彦疏:“郑(玄)知主
官名。南诏官,犹唐朝卿、监官,具体职掌待考。南诏官名。《新唐书·南诏传》:“(官)曰酋望、曰正酋望、曰员外酋望、曰大将军。”《旧唐书·南诏传》:“异牟寻遣酋望大将军王丘各等贺正,兼献方物。”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中书门下属官,总领中书门下五房公事,位在堂后官之上。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
战国行政区划。诸侯列国于边地设置郡一级行政机构。初时郡比县小,其后郡大于县。《鹖冠子·王铁》: “十县为郡,有大夫守焉。”《史记·韩世家》:“我上党郡守以上党郡降赵。”《秦始皇本纪》:“分天下为三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