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元朝置。又称河南道经略司、屯田经略司。宪宗二年(1252),管领汉地军国庶事的忽必烈请准在汴梁(今河南开封)设立经略司,在唐、邓等州屯田镇戍,掌管河南军民政务和财赋收入。设经略使、参议等职。宪
官名。辽朝北面官,总领皇太后帐祇应诸局之事。
官名。清末民政部所属禁烟总局之主管官。光绪三十四年(1908)设,五人。管理全国查禁鸦片烟毒事务。官名。清末置,为禁烟总局的长官,见该条。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详“法部监医副”。
官名。西魏末,北周置。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属官,分置左、右,皆正一命。员十二人,与庶侍下士同掌宫门出入之禁,服金涂甲,左执吉良环、右执狰狞环长剑,兼执师子彤楯,列于左右庶侍之外。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官名。北魏末置。统率前军。《魏书·出帝平阳王纪》: “以斛斯椿为前军大都督,寻诏椿镇镇虎牢。”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制造冠帽。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指挥。
官名。明朝用称武官独镇一路者。多以副总兵,参将等充任。武职差遗名。《明史·职官志五》说:“独镇一路者为分守。”即担任一路防务的长官,一般由参将充任。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六年 (507)置,以曾任方牧者为之,都督南兖等五州诸军事、辅国将军、南兖州刺史昌义之首任此职。负责宫内侍卫,属中领军 (领军将军)。天监七年定为十班。陈改为四品,秩千石。北魏亦置
命妇封号。汉始置,以武帝封平原君为始。北魏、北齐、北周亦见,无定制,多封皇后之母,高官之母、妻或郡公之妻,间或有封宫婢者。北周武帝保定二年(562)定柱国以下,帅都督以上母妻,授太夫人、夫人、郡君、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