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辖市
市的等级之一。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凡隶属于省的市称省辖市,与县平行。至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全国共有省辖市五十八个。
市的等级之一。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凡隶属于省的市称省辖市,与县平行。至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全国共有省辖市五十八个。
内命妇名。明置,一为皇帝之妾。《明史·李康妃传》记光宗时有二李选侍,人称东、西李;一为太子之妾。《明史·孝和王太后传》记其“初侍光宗东宫为选侍。”
左右拾遗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拾遗(今正言)为小谏”。
官名。西汉少府的属官有汤官令及丞。太官与汤宫有所分工,《汉书》颜师古注:“太官主膳食。汤官主饼饵。”汤官仅管正餐以外的饮食。例如饮酒,正餐的饮酒由太官供给,正餐外的饮酒,则由汤官供给。东汉时废汤官令,
执事于皇帝、皇后等丧礼之仪仗队员。南朝宋、陈、北魏、唐朝、宋朝置,均选品官子弟担任,为入仕途径之一。南朝宋制,选六品以上子弟为之,人数自二十至六十不等。北魏制,被选挽郎后,可除奉朝请或将军府参军等官。
即“丹书铁契”。明制,铁券可世代相传,故称。参见“丹书铁契”。
官名。①明朝南京官。永乐十九年 (1421)设,一人。隶南京兵部尚书,以公、侯、伯充任。节制本区各卫所,兼领中军都督府事。掌南都一切留守、防护之事。②明朝镇守地方之武官。设于总兵之下,无品级,无定员。
宋初选人第一阶至第三阶本官阶的通称。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分别改称承直郎、儒林郎与文林郎。参见“选人”。
官署名。明朝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的简称,为明代最高统军衙门。明太祖初置大都督府,洪武十三年(1380)分置五军都督府,分领在京各卫所(唯锦衣卫等亲军卫、上直卫不隶王府)及在外各都司、卫所。永乐
官署名。(1)北洋政府设置,属内务部。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官制,其职掌为:一、地方行政、经济;二、地方自治团体,其他公共团体的行政、经济;三、选举;四、贫民赈恤;五、罹灾救济;六、贫民习艺所
官制用语。指暂时代理。《后汉书·百官志》:尚书右丞“假署印绶”。也指临时任命代理官职。《资治通鉴·晋孝武帝太元十年 (385)》:后燕慕容垂属下骠骑大将军慕容农令“参佐家在赵北者,悉假署遣归。”胡三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