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省长

省长

官名。民国五年改各省巡按使为省长,为一省之行政长官。国民政府在军政、训政期内,设省政府委员会,置主席一人,委员五至七人,处理省政。二十五年宣布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中规定省政府设省长一人,任期三年,由中央政府任免。


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改巡按使置,其职权如下:一、管辖全省民政各官及巡防、警备等队,并受政府之特别委任,监督财政、司法、行政及其他特别官厅之行政事务;二、为执行法律、教令或依法律教令之委任,得发布省单行章程;三、所辖地方官吏之命令或处分,认为有违反法令或妨害公益、侵越权限时,得停止或撤销之。四、各县知事,由省长呈请大总统任免,并咨陈内务部;五、受政府之特别委任,监督全省财政,有检查租税出纳及考核收税官吏之权;六、受政府特别委任,监督司法行政;七、于非常事变之际,需用兵力或为防卫起见需用兵备时,得咨请驻扎于附近之军队及军舰之长官,派兵会同处理;八、兼署督军者,则督理军务。

猜你喜欢

  • 中黄门丞

    官名。北魏、北齐置,为中黄门令副贰。由宦官充任。

  • 王国永巷仆射

    官名。西汉置,《汉书·景十三王传》记广川惠王越有永巷仆射,为主后宫妇女之宫。

  • 海防厅

    官署名。清制,沿海地方的防守事务,由管辖该省区的将军、督抚责成各关道、守道、巡道分别管理,各道之下设厅,以管理防务。厅的主官为同知或通判。海防同知共十四人,其中直隶一人,奉天、山东、江苏、福建各二人,

  • 县主簿

    官名。汉、晋有之,例由令长自辟署。隋炀帝时,诸县始遍置。唐朝赤县置二人,其他县置一人。初以流外人充任,高宗时始定为品官,任上县者,正九品下。负责勾稽县署簿籍,纠正县内非违。北宋太祖开宝三年(970),

  • 白衣三公

    “白衣三公”不是官名,意思是由平民而跃居三公之位。“白衣三公”的原文为“白衣为天子三公”,有人把它压缩为此,与官名混称。古代未做官的人称白衣,即后日的“布衣”,今日的“平民百姓”。《史记·儒林列传》:

  • 请室令

    官名,车驾出,在前请所幸,徼车迎白,示重慎。中兴但以郎兼,事讫则罢。见《后汉书·百官志》。

  • 稍迁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稍迁指同班诸官中略有阶级间的迁陟,汉代以来常散见于史书列传之中。至晋代李重议官, 主张“大并群臣等级, 使同班者不得复稍迁(见《晋书·李重传》)。然后世仍有稍迁之制,如《明史》卷二

  • 太庙斋郎

    见“斋郎”。官名,三国魏置,隶太常,属太庙令,八品,掌郊庙祭祀杂务。两晋、南朝皆置。北魏分太常斋郎和祀官斋郎,前者为从七品中,后者为九品中。唐朝太常寺置太庙斋郎一百三十人,其所领两京郊社署置郊社斋郎一

  • 左武卫大将军

    官名。隋朝十二卫大将军之一,置一员,正三品,总府事,并统诸鹰扬府。唐朝沿置,掌宫禁宿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熊渠番上者,分配之。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以宗室为之,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散官

  • 大梁造

    爵名。同“大良造”。战国秦置。《战国策·东周策》: “石(右)行秦谓大梁造曰”。参见“大良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