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办京都市政事宜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京都市政公所的长官,见“京都市政公所”。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京都市政公所的长官,见“京都市政公所”。
清朝印信之一种。凡文职佐杂官以及不兼管兵马钱粮的武职官员用之。木质。由布政司发官匠刻给。较低级的官吏所用的印。《清会典·铸印局》:“文职佐杂,及无兼官兵马钱粮之武职官,所用木钤记,均由布政司发官匠刻给
官名。唐朝少府监织染方署次官,武则天垂拱元年(685)去方字。参见“织染丞”。
官署名。金朝置。属大宗正府。管领宗室将军(以族次充任)及其所占人口和奴婢。据世领大定二十三年(1118)统计,在都宗室将军司,户一百七十,口二万八千七百九十,内正口九百八十二,奴婢口二万七千八百八。章
见“通译官”。
“都录事”省称。
宫廷中收藏图书典籍之所。《汉书·刘歆传》:“及《春秋》左氏丘明所修,皆古文旧书,多者二十余通,藏于秘府,伏而未发。”三国吴设秘府中书郎、秘书郎等官管理其藏书。后亦作为秘书省的别称。官署名,即宫中图书馆
官名。北洋政府于高等审判分庭内配置检察官一人,称为分庭检察官,执行检察事务,不另设分庭。
① 唐、宋“观察使”之简称。② 宋朝缉捕使之别称。③元、明捕役之别称。④清朝道员之尊称。道员的别称。见“观察使”。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之。天官府宗师中大夫属官,正二命。掌管宗室事务。除宗室外,异姓亦可任之。《隋书·柳机传》: “(柳謇之)以明经擢第,拜宗师中士。”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乾隆十九年(1754)设,二人,一驻哈密,一驻辟展。佐总理回务札萨克郡王理回部事务。又称协理图撒拉克齐。因归诚著绩,封爵世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