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学御史
参见“督学道”。
参见“督学道”。
官署名,明朝工部营缮司所属五大厂之一。掌烧制琉璃砖瓦器物。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左熊卫长官,置一人。
乡里断事场所。明太祖洪武五年(1372)命地方里邑置。凡十恶、奸盗、诈伪、干犯名义、有伤风化及犯赃至徒者,书其名于申明亭,以示劝戒。里老人、里长于此理断乡里民事纠纷及轻微刑事案件。乡里调解机构。明代设
明清漕运总督的简称。见“漕运总督”。
官署名。即茶事司。参见“都大提举榷茶司”。
官名。一说为周朝置。掌祭祀时供应鬯酒。《周礼·春官》: “鬯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八人”,掌共秬鬯而饰之”,“凡王之齐事,共其秬鬯。凡王吊临,共介鬯”。贾公彦疏: “饰者,设巾也。”官名。《
官名。北周置籍工中士,正二命;籍工下士,正一命。职掌阙载,属冬官府司卉下大夫。
官名。十六国西凉置。是州牧府掌管军务的主要僚属,其实权相当于一般政权的兵部尚书。有时分置左、右。
官名。简称工关监督,亦称工关关差。清朝管理工部榷关之主官。顺治元年(1644)设。初遣工部司员及笔帖式充任,继改由各部院衙门司员中拣选钦派,带原品充任,每年一更代,关期扣满十二个月。掌征纳通关竹木税,
清末巡警部所属机构。与协巡营于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十月由巡警部奏请同时设立。专掌探访侦缉之事。对于行踪诡秘、潜谋不轨、来历不明、形迹可疑者,进行探查,与巡兵相互为用,以收联络、策应之效。以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