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运军大将、殿侍
官名。宋置,见“督运三班使臣”。
官名。宋置,见“督运三班使臣”。
官制用语。宋朝对官员的一种处罚。被贬谪官员送指定地区予以管制,称编管。此种处罚重于安置,而稍次于勒停。官员降罚方式之一。宋制,凡官员得罪,削除名籍,其情罪轻者处以“送某州居住”;情罪稍重者称为“安置”
宋朝总领所简称。南宋总领所的简称。参见“总领”。
官名。五代南唐置,以朝士充任。北宋太宗淳化元年(990)再置,以朝官充任。仁宗天圣十年(1032),始以特恩加授外官,遂兼为贴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三馆并入秘书省,用为贴职。哲宗绍圣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疾医中士八人,掌治疗内科疾病。北周天官府太医下大夫的属官医正上士,正三命;医正中士,正二命,医正下士,正一命。职掌相当于《周礼》中的疾医。所属有医生三百人。
官名。评亦作平。东汉献帝建安 (196—220)末魏建国初置,魏文帝黄初元年(220) 改为廷尉评。北魏置。北齐置为大理寺属官,一员,正六品。隋朝沿置,正六品下,掌审核刑狱,文帝开皇三年(583)罢。
官名。清朝同知之一种。设于江苏江宁府、安徽安庆府及江西九江府之处。以专理江防事务,故名。正五品。
官名。五代始置。宋初因之。太祖开宝九年 (976),分置南、北作坊使。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 (998),定为同六品。神宗熙宁三年(1070),改为东、西作坊使。元丰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盐仓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主管玉器石磬等器物制作的官员。一说为殷朝官名。《礼记·曲礼下》: “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典制六材。”郑玄注:“此亦殷时制也”,“石工,玉人、磬人也。”孔颖达疏:“玉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右游击率上士属官,正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