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作
官署名。明朝内府所属机构,隶内官监,设宦官进行管理。与木作、瓦作、土作等负责营造宫室、陵墓等事。
官署名。明朝内府所属机构,隶内官监,设宦官进行管理。与木作、瓦作、土作等负责营造宫室、陵墓等事。
官署名。简称祠祭司。明清礼部四司之一。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祠部置。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礼部亦置,设官略同。掌理诸项祀典及天文、国恤、庙讳之事。清顺治元年
官名。宋初置,为横行阶官,不领本职。太祖乾德二年(964),定为视六品。神宗元丰五年(1082),大改官制,改为职事官,置二人,为引进司副长官。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改中卫郎,为武臣阶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望祀的祝号,以禳祷除疾病。其官长称“师”。属员有府、史、胥、徒。《周礼·春官·男巫》: “掌望祀望衍,授号,旁招以茅。冬堂赠,无方无算。春招弭,以除疾病。王吊,
官名。东汉属大长秋。员五人,以宦者任之,秩六百石,主管皇后宫中文书。官名,汉置,为皇后官属,属大长秋,秩六百石,掌中宫文书。《后汉书·百官四》:“中宫尚书五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文书。”李祖楙
官名。为南京临时政府与北洋政府陆军部的副长官。见“陆军部”。
杂任职名。唐置,职掌同州“司法参军事”参见该条。
官名。明清兵科之副长官。佐都给事中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 (1391) 设左、右各一人,秩从八品。永乐中 (1403—1424) 改为从七品。清顺治十八年 (1661) 设左、右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顺治二年(1645)设律例馆,以各部院通习法律者为纂修。乾隆七年(1742),律例馆并入刑部,仍设纂修官四人,以刑部司员兼充。掌纂修律例。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唐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掌之一,属尚功局。员二人,正八品。为司计典计之佐,协掌度支衣服、饮食、柴炭及其他杂物之事。宋、金悉如唐制。明永乐 (1403—1424) 后归其职于宦官。女官名。唐、金
见“文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