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监
官名。明朝掌管开矿征税的宦官。始设于万历二十四年(1596),此后矿监税使遍布天下,搜刮祸民。三十三年诏罢而实存。明神宗死后,始以遗诏罢矿税监。
官名。明朝掌管开矿征税的宦官。始设于万历二十四年(1596),此后矿监税使遍布天下,搜刮祸民。三十三年诏罢而实存。明神宗死后,始以遗诏罢矿税监。
官制用语。即转两官。宋朝有军功人自武翼郎以上每转官即双转两官; 文臣进士及第、进士出身者,至朝请大夫不转奉直大夫而转朝议大夫,至朝议大夫不转中散大夫而转中奉大夫,亦属双转。宋代官员升转的一项规定。凡有
官名。蒙古语,意为“督查者”,掌马驼草料供应分配,秩正三品。元武宗废。
见“果上人”。
杂任职名。唐于光禄寺太官署置二千四百人,太子家令寺食官署置一百四十人,掌供膳食之事。
即“西域校尉”。
官署名。明朝工部营缮司所属五大厂之一。掌烧造和贮存营缮所需陶瓦器物。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亦称遂伯下大夫,也可省称为小遂伯。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佐遂伯中大夫掌本方事务。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官名。北周依《周礼》置,属地官府,为遂
官名。辽北面官。长宁宫都部署司副长官。
宋朝宫观官名。徽宗政和七年(1117),令天下州军皆设神霄宫,无道观处则以僧寺改建。重和元年(1118),诸路各置提举,以转运使兼任,选通判为同提举。钦宗靖康元年(1126)罢。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会福总管府,掌江淮地区大护国仁王寺田产。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290)。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