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铔厂筹备委员会办事处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实业部为创办硫酸铔厂,在该厂筹备委员会内附设办事处。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二月二十四日公布的《实业部硫酸铔厂筹备委员会办事处规则规定,设主任一人,由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兼任。处内分设两股:总务股,掌理文书、会计、庶务等事务;工务股掌理建厂一切工程事务。各股职员得由处主任遴请委员会转呈部长调用部内职员或附属机关职员兼充,不另支薪。但因办理文书、庶务、会计得酌量雇用事务员二至三人,录事一人。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实业部为创办硫酸铔厂,在该厂筹备委员会内附设办事处。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二月二十四日公布的《实业部硫酸铔厂筹备委员会办事处规则规定,设主任一人,由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兼任。处内分设两股:总务股,掌理文书、会计、庶务等事务;工务股掌理建厂一切工程事务。各股职员得由处主任遴请委员会转呈部长调用部内职员或附属机关职员兼充,不另支薪。但因办理文书、庶务、会计得酌量雇用事务员二至三人,录事一人。
官名。北洋政府委员会的主官,相当于委员长。如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 文官高等考试委员会即设主任委员一人。国民党政府在地方政府所属某些委员会中以主任委员为主官,如省政府所属的禁烟委员会。
官署名。清朝户部诸司及工部节慎库所属机构。顺治 (1644—1661) 中置,分掌出纳款项之事。
官名。宋置,见“四方馆”。
官名,东汉置,为太尉属官,掌卒徒转运事,俸三百石。见《后汉书·百官志一·太尉》。
①官署名。金朝管理狱囚之机构。设司狱一员,下设司吏二人、公使二人、典狱二人。②官名。金朝始置,设于各司狱官署,为管理监狱之官长,正九品,另有属诸节镇者,正八品。元、明、清三朝沿置,为司狱司之主官。又,
指狱史,掌狱法。《汉书·丙吉传》:“丙吉字少卿,鲁国人也。治律令,为鲁狱史。”“吉本起狱法小吏,后学诗、礼,皆通大义。”由此可知,“狱法小吏”,即指狱史。
官名。北齐置,见“司羊署令丞”。
宋朝士大夫上宰相、执政议论政事的札子,称白札子。
官名。清朝理藩院所属录勋清吏司长官。掌司事。乾隆二十二年 (1757) 改称典属清吏司郎中。
监狱名。宋置,由殿前司主管,拘禁殿前司所属犯罪军官与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