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勘京朝官院
见“磨勘院”。
见“磨勘院”。
满语。参见“档案”。
官名。见“上林丞”。
见“贺生辰国信使”。
世袭官位。《左传·襄公十四年》: “世胙大师。”
官名。清置,掌管一千五百人。太祖辛丑年,始编三百人为一牛录,置一额真掌管,五牛录为一扎兰,置一扎兰额真,总管扎兰事务。见《清史稿·职官四·骁骑营》。
官署名。清初内府机构之一。太宗时曾设。顺治十一年 (1654) 复设。掌理审拟上三旗之刑狱案件。下设左、右协理各一人佐之。十二年改设尚方院。官署名。尚方在汉代是掌御用刀剑及宫中玩好器物造作的机构。清太
官名。北魏置,即墨曹参军,见“州军府墨曹参军、行参军”。
官名。辽置,掌养雉之事,属北面监鸟兽官。
官署名。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北洋政府公布《诉愿条例》,后来改称《诉愿法》;国民党政府成立初期仍沿用,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三月公布了新的《诉愿法》,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复加修订。
官名。辽置,为北枢密院的佐官。见“北枢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