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制局
官署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置于编类御笔所,掌讨论古今宫室、车服、器用、冠婚、丧祭沿革制度。宣和二年(1120)废。
官署名。宋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置于编类御笔所,属尚书省,掌讨论古今宫室、车服、器用、冠婚、丧祭沿革制度。宣和二年(公元1120年)诏与大晟府制造所协声律官一起罢废。
官署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置于编类御笔所,掌讨论古今宫室、车服、器用、冠婚、丧祭沿革制度。宣和二年(1120)废。
官署名。宋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置于编类御笔所,属尚书省,掌讨论古今宫室、车服、器用、冠婚、丧祭沿革制度。宣和二年(公元1120年)诏与大晟府制造所协声律官一起罢废。
官名。即度支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度支郎中。官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22年)改度支郎中为司度大夫,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
官名。宋代始于知府之下设通判,名义上虽为知府的佐官,其地位实与知府相似。辽金元诸府无通判,以同知为府的佐贰官。明清复于府置通判,与同知同为知府的佐官。参见“通判”。
官名。南宋实录院置,以秘书省官或他官兼任,掌修实录。参见“实录院”。
宋代太学招补新生的方式之一。其法是在诸路解试终场人中挑选百分之六送往太学补试,称为待补。张士南《游宦纪闻二》说:“淳熙丁酉四年(公元1177年),议者以‘混补’太学生,人数猥冗,遂立‘待补’太学生之法
①官名。亦称邦右校。战国赵置,主管兵器铸造。②官署名。详见“右校令”、“右校署”。1、官名,又名邦右校,战国赵置,掌制造兵器。见《相邦春平侯剑铭》。2、官署名,秦置,汉因之。初置前后左右中五校,后仅置
官名。太平天国庚申十年(公元1860年)十二月由幼主特诏设置,职同天将,专掌朝臣进奏事务,凡一切本章进献,先盖“会同公议”(即天朝的最高政治会议)印章后,盖赍奏官图记,不再由各王互相传递盖印,以资便利
郡分职吏名。汉代汝南有侍奉掾,见《风俗通》九《怪神篇》,其职掌不详。
官名。西汉置,属京兆尹,秩比千石,东、西两市均设,主管市政及城内商业贸易。新莽以长安为常安,东、西市令为五均司市师,东市称京,西市称畿东汉仍置,减为六百石。官名。西汉在长安设市令,属京兆尹,秩比千石,
官署名。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秩正三品。成宗大德七年(1303),由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分立,掌蒙古军士。置营于沧州、清州,衙司在大都丽正门内。设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下辖千户所七
使职名。唐高宗仪凤(676—679)中始置,立四使: 南使有监十五、西使有监十六、北使有监七、东使有监九。其后增置盐州使,有监八; 岚州使,有监三。掌终岁巡按,以功过相除为考课; 其南使、西使各有丞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