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科左给事中
官名。明清礼科之副长官。佐都给事中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左、右各一人,秩从八品。永乐中(1403—1424)改为从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设左、右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1665)裁。
官名。明清礼科之副长官。佐都给事中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左、右各一人,秩从八品。永乐中(1403—1424)改为从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设左、右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1665)裁。
官署名。北齐置,隶太常寺,掌郊庙赞祝,祭社衣服等事,有令、丞。隋朝太常寺沿置,有令一员、丞一员,又有太祝二员;炀帝大业三年(607)罢署,而留太祝八员属太常寺。官署名。北齐置,掌郊庙赞祝、祭社衣服等。
官名,西汉末年王莽置,秩比二千石,为五谏官之一,掌谏司过失。见《汉书·王莽传》。参看“司中”条。
唐代五品以上官的名簿。《唐会要》卷五十四《中书省》记贞观时已建立记有五品以上官年课的具员簿制度。在京常参官及外官五品以上之官,由制授,不须再经过铨选考试,授官时由中书省根据具员簿的记录办理之。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教习经馆之事。叶尔羌设一人,秩六品。
官名。金朝太后两宫官,掌承奉汤茶及酒果。秩正八品。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二品。设置年代不详。管辖吐蕃朵甘思 (今青海东南部、四川甘孜及西藏昌都地区) 之地及四川黎、雅地区。设宣慰使四员,同知二员,副使一员,经历、都事各二员, 捕盗官三员, 镇抚二员。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修坝管台之事。喀什噶尔等地共设二十七人,内喀什噶尔三人,兼管回兵蓝翎玉资巴什。
官名,汉置,为汤官属官,掌监饮食。见吴式芬、陈介祺《封泥考略》。
官名。十六国汉,后燕、北燕置。十六国汉时,与单于右辅各主六夷十万落,每万落置一都尉。后燕时位次尚书。北燕时为大单于四辅之一。见《晋书·刘聪载记》、《慕容熙载记》、《冯跋载记》。
官署名。北宋置,隶翰林院,掌皇帝御制、御书及供奉笔札图籍之事。设勾当官三人,以内侍充任。其属有待诏、书艺等。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罢,绍兴十六年(1146)复置。官署名。宋置,亦称翰林书艺局,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