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社长

社长

①官名。南宋乡兵之统兵官。时诸州忠义巡社每十人为一甲,五甲为一队,四队为一部,五部为一社。设社长、副社长各一人,由社内推选。掌统一社之兵。绍兴 (1131~1162) 初罢。② 元朝社会基层组织社的负责人,属地方职役。世祖至元七年(1270)起,全国普遍建立社。农村以自然村为基础,大体五十家为一社,设社长,由官府委派,负责督促本社农业生产、统计户口、征调赋役、维持治安等事,本人免除杂乏差役。城市的社设在坊下,户数无定制,社长负责维护封建法纪及地面治安。③明、清社仓之主持人。明朝地方设社仓,令民二、三十家为一社,择家殷实而有行义者一人为社首,处事公平者一人为社正。清朝则以正、副社长管理,三年一更换。下设正、副仓长。


乡官,即里正。顾况《田家》:“县帖取社长,嗔怪见官迟。”元代十家为一社,择一人作社长,位低于里正。《元史·刑法四·捕亡》:“诸奴婢背主而逃……邻人、社长、坊里正知不首捕者,笞三十七。”

猜你喜欢

  • 觉义

    分见“左觉义”、“右觉义”。

  • 国防部工程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国防部长,掌理有关国防工程的计划与运用。设司长(中将或同等官)、副司长(少将或同等官)各一人。司内分设计划、土地、军用工程、民用工程四组,组长为少将或同等官,组员为上尉至

  • 考绩科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衡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陆军官佐之补升调转,军内文官之任用,并查核考绩表及退休、给假、离任、丁忧、起复、参革、惩罚各事。置科长、科员、录事。

  • 北枢密院

    官署名。辽朝置。亦称“契丹枢密院”,简称“北院”。始置于世宗大同元年(947)。初掌契丹及部族事务,后逐渐成为辽朝政治中心,为辽最高执政官衙。主要管理契丹及其他部族军、政事务。长官为北院枢密使,下设知

  • 蚕室

    帝王之后养蚕之处。在礼法上皇后有养蚕之仪,故置蚕室,或称蚕宫。皇后养蚕,列侯之妻侍奉蚕事。汉朝蚕室也是罪犯受刑之处,司马迁则在此受宫刑(见《报任安书》),故有宫刑之狱名,宫刑者畏风,须暖,作窨室蓄火如

  • 部郡掾史

    州吏名。北齐司州置,地位在部郡从事之下,职掌则同。参见“部郡从事”。

  • 大元帅

    官名。掌管军队,为全军统帅。辽以太子或亲王统帅军队,设天下兵马大元帅、副元帅。又以大臣统管军马之政,有大元帅、副元帅。清朝以皇帝为海陆军大元帅;民国以大总统为陆海军大元帅,并在总统府设陆海军大元帅统率

  • 协揆

    清朝协办大学士之别称。

  • 典瑞院

    官署名。元朝置,掌宝玺、金银符牌。世祖中统元年(1260),始置符宝郎二员。至元十六年(1279),立符宝局,给六品印。十七年,升正五品。十八年,改典瑞监,秩正三品。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升典瑞

  • 廉俸司郎中

    官名。清末度支部廉俸司主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管本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