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威总管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神威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神威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任官制度。明朝对忤旨或有过官吏的处置,仍保留官籍及原官冠带居家闲住。
官名。①西汉置,隶光禄勋。为高级郎官,不入直宿卫,职掌顾问应对,参与议政,指陈得失,为皇帝近臣,秩比六百石。东汉更为显要,常选任耆儒名士、高级官吏,除议政外,亦或给事宫中近署。魏、晋及北魏仍置,作为后
见“怯薛”。
官名。① 工部所属头司工部司长官。唐高祖武德三年 (620) 改原起部郎而置。一人,从五品上。掌城池土木工程建筑之政令。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司平大夫,咸亨元年 (670) 复旧名。武则天光宅元年
官名。①三国魏置,以宦者充任。《三国志·夏侯玄传》: “(李)丰密语黄门监苏铄、永宁署令乐敦、冗从仆射刘贤等曰:‘卿诸人居内,多有不法。’”②即侍中。唐玄宗开元元年(713)改门下省为黄门省,侍中为监
官名。西汉尚方已有中、左、右之分。东汉末设令,为少府属官。三国魏沿置,六百石、七品。西晋沿置。东晋省并尚方令,主作御刀绶剑诸器物。南朝宋复置,亦掌造军器; 齐沿置; 梁隶少府卿,为右尚方署长官,一班。
① 官署名。唐高宗显庆二年(657)改明德宫监置,设监、副监各一员,丞二员,掌本苑完葺苑面、宫馆、园池与种莳、蕃养六畜之事。②官官。唐朝东都苑南面监长官,从六品下。
官名。宋朝都督、制置使、总领、留守、安抚使、转运使、三衙长官等属官。临时派遣处置各种事务。官名。宋代都督府、制置使司、总领所、留守司、安抚使司、转运使司、三衙长官等所属,以备临时派遣处置各种事务。
郡散吏名。汉代置,无实际职掌,考见“议曹掾吏”。
官署名。清末置县警察公所,民国初沿置,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9年)一月八日公布《划一现行地方警察厅组织令》,规定已办巡警的各县设置警察事务所,由县知事监督指挥。次年八月公布《县警察所官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