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祠部郎中

官名。魏晋南北朝与“祠部郎”互称,为尚书省祠部曹长官。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定置为礼部祠部司长官,从五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司禋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名司禋郎中(一说改职祠郎中),肃宗至德二载(757)复旧。自天宝六载至至德三载,常以他官充祠祭使,主持本司事务。五代因之。北宋前期为五品寄禄官,不预司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始为职事官,从六品。南宋初或兼领膳部,孝宗后省并。明初复置,正五品,太祖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名“祠祭清吏司郎中”。参见“祠部”、“祠部郎”。


官名。唐朝设此官,他与员外郎共掌祠祀、享祭、天文、漏刻、国忌、庙讳、卜噬、医药、僧尼簿籍等。不管道士,道士属宗正寺。宋朝以后都归祠部。参看“祠部”条和《新唐书·百官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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