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甲
即指科举。清朝对经科举考试录取者称科甲出身。又,对此种人简称为“科甲”。
唐科举之制,按试题难易程度,明经有甲乙丙丁四科,进士有甲乙两科。明清时俗称进士为甲科,举人为乙科,并称科举为科甲。由科举入仕者称为科甲出身。
即指科举。清朝对经科举考试录取者称科甲出身。又,对此种人简称为“科甲”。
唐科举之制,按试题难易程度,明经有甲乙丙丁四科,进士有甲乙两科。明清时俗称进士为甲科,举人为乙科,并称科举为科甲。由科举入仕者称为科甲出身。
科举考试方法之一。清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废八股后,改乡会试首场试中国政治史论五篇,为政论文体。
即“大东丹国中台省右大相”。
医学学官名。见“针博士”。
官署名。辽朝南面官,掌巡检西南与宋边界事。景宗保宁(969—979)初,宋师屡梗南边,以耶律合住为涿州刺史、西南兵马都监、招安、巡检等使。后置巡检、同巡检等职。
官名。渤海国大农寺长官。
官名。周朝置。掌铠甲制作的工官。《周礼·冬官·考工记》: “函人为甲”。
“录尚书事”的尊称。《宋书·顺帝纪》:“录公齐王入守朝堂”。《南齐书·海陵王纪》:“宣城王辅政(为录尚书事),帝起居皆咨而后行。思食蒸鱼菜,太官令答无录公命,竟不与。”对录尚书事的敬称。《南史袁湛传附
宫廷医官名。晋朝置。《晋书·武帝纪》:咸宁四年(278)“太医司马程据献雉头裘”。铜印墨绶,地位与太医令相当。参见《宋书·礼志五》。
官名。渤海国官,文籍院长官。
官名。北周置,正四命,为露门学的执教官。参见“露门学文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