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第
汉朝选官制度。即考核选拔官吏时,按科别评定等第。科别因时国事而异。如武帝时规定博土选三科,高第为尚书。元帝永光二年 (前43) 又诏丞相、御史举质朴、敦厚、逊让、有行者,光禄勋岁以此科第郎、从官,以定其高下,判别其人贤否。后多指科举登第。
汉朝选举、考核官员的科目和等级。《汉书·元帝纪》:“(永光元年)二月诏丞相、御史举质朴敦厚逊让有行者,光禄岁以此科第郎、从官。”注:“师古曰:始令丞相、御史举此四科人以擢用之,而见在郎及从官,又令光禄每岁依此科考校,定其第高下,用知其人贤否也。”
汉朝选官制度。即考核选拔官吏时,按科别评定等第。科别因时国事而异。如武帝时规定博土选三科,高第为尚书。元帝永光二年 (前43) 又诏丞相、御史举质朴、敦厚、逊让、有行者,光禄勋岁以此科第郎、从官,以定其高下,判别其人贤否。后多指科举登第。
汉朝选举、考核官员的科目和等级。《汉书·元帝纪》:“(永光元年)二月诏丞相、御史举质朴敦厚逊让有行者,光禄岁以此科第郎、从官。”注:“师古曰:始令丞相、御史举此四科人以擢用之,而见在郎及从官,又令光禄每岁依此科考校,定其第高下,用知其人贤否也。”
清代内阁所属特开的修书馆。见“内阁修书各馆”。
春秋时郑国执政者的称谓。《左传·襄公九年》:“郑人使子展当国,子西听政,立子产为卿。”听政又称为政,参见“为政”。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仿《周礼》调人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属官,正二命。下设司调下士以佐其职。北周时于其上置有司调大夫,以总其事。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参见“调人”。
学官名。晋置,为郡学之长。见《华阳国志》一一“李毅”条。
郡分职诸曹之一。汉代公府置尉曹,主徒卒转运事。郡国亦置,尉曹掾见《巴郡太守张纳碑》,尉曹史见《武都太守李翕天井道碑》。《五行大义》引《洪范五行传》说:“辛为尉曹,共本使。”“本”字疑为“卒”字之讹。郡
即“导官丞”。
官名。明朝宦官中置,为皇帝身边各种侍奉的宦官。尊卑不等,其中乾清宫管事,负责督理御用诸事; 打卯牌子,掌随朝捧剑。均位居司礼、东厂、提督、守备太监之次。御前牌子、媛殿、管柜子、赞礼、答应长随,当差听事
官名。据《清朝文献通考·职官考》记载,四川省有府属盐茶大使一人,掌盐茶贸易之事。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催长。所设机构,均有额定人数。
见“特授”。明清任用官员方式之一。由皇帝直接选用。如明制,大学士与吏部尚书的任用,由皇帝以特旨任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