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庸院
官署名。五代后唐庄宗同光二年(924)置,盐铁、户部、度支三司凡关钱物,皆委其管辖,明宗天成元年(926)依旧归三司,以宰臣一人专判。
官署名。五代后唐庄宗同光二年(924)置,盐铁、户部、度支三司凡关钱物,皆委其管辖,明宗天成元年(926)依旧归三司,以宰臣一人专判。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协领”。
官制用语。“摄行”,也写作“行摄”,即代理。《史记·五帝本纪》:“帝尧老,命舜摄行天子之政。”《史记·孔子世家》:“由大司寇行摄相事。”《汉书·王莽传》:“朕深思厥意,云‘为皇帝者’,乃摄行皇帝之事也
官名。清置,为外务部长官,掌管国际交涉,昭布德信,保护侨民,以慎邦交等。其佐官有副大臣、左右丞、左右参议、参事;其属有司务和郎中、员外郎、主事。见《清史稿·职官六·外务部》。官名。清宣统三年(公元19
官署名。明初置,掌御马。其官有司正,正五品;副司正,从五品。见《明史·职官三》。
见“十雄将军”。
官制用语。官无正职,由职位较低的官代理此职称“兼假”。“兼假”,或“假兼”也称“摄”,又称“假摄”。
诏狱名。西汉武帝时置,属少府。主鞫将相大臣,由若卢令丞管理。东汉废,永元九年(公元97年)复置。
封号。清朝藏传佛教之职任喇嘛。位在札萨克喇嘛之下,副达喇嘛之上。于北京、盛京、热河等地设十七人。蒙古各庙徒众在五百人以下者亦得设一人。分掌寺庙佛教事务。
南宋阁名。宁宗嘉泰二年(1202)置,以藏光宗御制。置学士、直学士、待制,为侍从贴职。宋阁名。嘉泰二年 (公元1202年)置,收藏光宗御制文集。有学士、直学士、待制等职。
高等学校职名。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独立学院各科设科主任一人,综理各科教务,由院长聘任。如金陵女子文理学院即分设文科、理科主任各一人,分别综理文科、理科教务。其下再分若干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