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正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部民部中大夫稍正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部民部中大夫稍正上士佐官。正二命。
即太子右监门率府,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为右监门率府。
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规定之一,即“参选”,见该条。
官名。北周置。《隋书·董纯传》:“ (纯) 在周,仕历司御上士,典驭下大夫。”一说属夏官府。正四命。官名。北周置,正四命,府属不详,可能是夏官府的属官。任此职者见《隋书·董纯传》:“在周历司御上士、典
官名。清末陆军各镇监狱副长官。光绪三十四年 (1908) 设。每监一人,五、六品不等,以正军校或副军校充。承监长经理监狱庶务,并随同检查所属应办事宜。
造币机构名。清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四月在天津建成户部造币总厂,设提调一人经办。户部改为度支部后,改属度支部直辖,掌铸造国家货币。总厂仍设于天津,并于武昌、成都、云南、广州四处设分厂,奉天亦暂
官名。宋真宗乾兴元年(1022)置,员一人,以龙图阁直学士兼侍讲冯元为之。时国子监颇任贵游子弟之初仕者,资序与管库略同,故设此职以隆其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
官署名。金朝置。统领一方军马进行征伐。收国二年(1116),太祖以征东京高永昌,置南路都统司。征奚部,又置奚路都统司,不久改为六部路都统司。后在咸州、曷苏馆、上京、泰州等处置司。每司统军五六万人,长官
唐朝宰相名号,指以三省长官之外他官行宰相事者。高宗以后渐少,玄宗以后不复用此号。参见“机密”。
汉代官员任用限制之一。一、王国人不得任宿卫。《汉书·龚胜传》记“胜为郡吏,三举孝廉,以王国人,不得宿卫补吏。”二、王国人不得在中央任廷尉。《汉书·彭宣传》记宣“迁廷尉,以王国人,出为太原太守。”
官名。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一。掌治所属各城军民之政事。前藏设五品官十九人,分辖十大营,后藏设三品官四人,分辖三大营。缺出以小营官调补,以小中译补放。唐古特官。清分设于前后藏,属唐古特营官。掌管地方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