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明朝北京行部所属六曹清吏司之一。永乐元年 (1403) 始置,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十八年迁都北京,遂罢。参见“北京行部”。
君主授予臣下权力的方式之一。《旧唐书·高祖纪》载:“隋帝诏加高祖假黄钺、使持节、大都督内外诸军事。”持节大都督为隋代沿魏晋南北朝之制,而加黄钺则专杀戮,其权极大,已非寻常人臣之职。
官名。辽朝刺史州官员,在刺史下。
清朝对不入格格五等(即郡主、县主、郡君、县君、乡君)之宗室女儿之称呼。入八分公侧室所生女以上者,给五、六品俸,不封授,不入八分公以下之宗女,不给俸,不封授。参见“格格”。
宋初选人第一阶至第三阶本官阶的通称。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分别改称承直郎、儒林郎与文林郎。参见“选人”。
官名。《诗经·大雅·緜》说:“古公亶父,陶复陶穴。”意思是古公亶父有窑一样的地室、窑一样的洞穴。复通覆,孔颖达说:“《说文》云,覆,地室也。覆者,地上为之,取之于土,复筑而坚之。”北周置复工中士,正二
官名。明朝殿庭仪礼司长官。洪武九年(1376)置。为一人,正七品,十三年,改司正。
官署名。唐玄宗开元二十八年(740)以尚书省吏部考功司贡院地置吏部南院,因放置选人文书,故谓此名。
官名。南朝、北齐皆置。见“细作署”。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梳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