裨小王即小王,为二十四长属下。《汉书·匈奴传》:“自左右贤王以下至当户,大者万余骑,小者数千,凡二十四长……诸二十四长,亦各自置千长、百长、什长、裨小王、相、都尉、当户、且渠之属。”“汉将军得右贤王人
官名。北魏置。为后官女职,亦称“内傅母”,位在诸监之上。《王遗女墓志》: “又进尝食监。”“故超升傅姆焉,又赐品二。”(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三四)。
宫廷作坊名。清置,属内务府广储司。掌造金银首饰、器皿,装修数珠、小刀等事。设司匠、领催七人,各种匠役一百七十六人。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祀礼仪司告鬼神,《昭公二十五年》: “吾事鬼神丰,于先君有加焉。今君疾病,为诸侯忧,是祝史之罪也。”隋朝初,于太常寺置太祝署,置十六人,炀帝时废署,以其直隶太常寺。唐初置十二人,后
僧官名。各佛教寺院皆置,主持寺务。与上坐、都维那合称寺院三纲。东汉时白马寺以知事主寺务,东晋以后始称寺主。北魏僧令曾为嵩高闲居寺主。宋朝徽宗政和三年 (1113) 禁僧、尼称寺主、院主、庵主等,后遂以
官名。元朝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隶乌思藏宣慰司,治所在今西藏日喀则县曲弥地方。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官比诸房禁防。七品。
清朝官制用语,即入值办事之意。清制,凡不改原来官职而调充其他职务,即称在某处某官上行走。如御前大臣上行走、军机大臣上行走、南书房行走、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之类。又派往某处学习亦称行走。凡本来有官职,又
官署名。广州国民政府时期,广东省政府于广东统一后为了整顿各县行政,加强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于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末,将广东全省划为广州、西江、东江、北江、南路、琼崖六个区域,每区各设行政委员公署
官名。辽朝置,属南面官。加官,无实职。《辽史·仪卫志》: “左右诸折冲二十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