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券吏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八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八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名。西汉文帝始置,员二人,或增为三人,秩千石。丞相府幕僚之长,协助丞相署理相府诸曹,监领府事,并可出席朝议,参与重大案件的会审,奉诏干预地方事务等。哀帝至东汉改名大司徒长史、司徒长史。三国两晋南北朝
官署名。明初吏部属部之一。洪武六年(1373)始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十三年改设主事一人,掌勋级、名籍、丧养之事。二十九年改称稽勋清吏司。
官名。明朝国子监六堂掌管教诲约束学生及讲说经义文字的官员。洪武十五年 (1382) 改原国子学学正而置。中都国子监亦置。初各三人,正九品。二十四年,改国子监十人,中都国子监一人。二十六年,罢中都国子监
官名。隋朝国子寺书学置二员,协助书学博士教授书法,文帝开皇十三年(593)罢。唐太宗贞观二年(628)国子监书学复置一员,高宗显庆三年(658)废学而隶秘书省,龙朔二年(662)复隶国子监。学官名。见
宋朝巡检与县尉合称。
官署名。元末至正二十四年 (1364) 朱元璋置,隶中书省。置考功郎,正七品,掌官吏考课之事。洪武元年 (1368) 革。
官名,汉置,掌巡防守候障塞。《汉书·孙宝传》:“上乃顺指下宝狱,尚书仆射唐林争之,上以林朋党比周,左迁敦煌鱼泽障候。”
清代考功清吏司的内部机构。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三月设立,掌收发本司阁钞折件、京外各项公文,并稽核本司支销各款。
北周之制,称诸候与州县官为外命。参见“内命”。
职衔名。五代后周世宗显德六年(959)置,命司徒平章事范质、礼部尚书平章事王溥,并参知枢密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