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节郎
官名,汉置,与侍御史共掌平廷尉奏事,罪当轻重。《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御史中丞》:“治书侍御史二人,六百石。”注:“时帝幸宣室,斋居而决事,令侍御史二人治书……与符节郎共平廷尉奏事,罪当轻重。”
官名,汉置,与侍御史共掌平廷尉奏事,罪当轻重。《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御史中丞》:“治书侍御史二人,六百石。”注:“时帝幸宣室,斋居而决事,令侍御史二人治书……与符节郎共平廷尉奏事,罪当轻重。”
官名。辽朝观察使州副长官。官名。唐置,为观察使的副职。参见“观察使”。
官署名。清末各省提学使司所辖六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理本省高等学堂及各种专门学堂之教课规程,设备规则,以及关于管理员、教员、学生等一切事务。置科长一人、副长一人。
官署名。 明朝内府所属机构。 一名洗帛厂。隶御用监。置掌作内官一员、协同内官无定员。掌造各色兜罗羢及诸绦绶。
官名。西汉元帝初元元年(前48)始置,掌管屯田事务,治所在车师前王庭,隶西域都护,单独设府,有丞、司马、候等属官。所领吏士亦任征伐。秩比二千石。新莽至东汉初或置或省。东汉明帝永平十七年(后74)复置二
官名。宋代翰林院设此官,以内侍押班、都知充,总管天文、书艺、图画、医官四局。见《宋史·职官六·内侍省》。
即“济南兵马指挥司”。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师氏司次官,佐师氏中大夫用前代美善之事晓谕帝王,使其行善道,并教育太子以下的王公子弟。周武帝建德二年 (573) 省六府诸司中大夫,遂为师氏司长官,
官名。明清工科之主官。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 (1391) 设,一人,秩正八品。建文(1399—1402) 中改为正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沿设,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 (1665) 裁。
官署名。北齐置,掌东宫洒扫铺设事,属太子门下坊,设斋帅、内阁帅。隋朝沿置。唐初属典书坊,高宗龙朔二年 (662)改典设局。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侯的属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军帅。参见“典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