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闸主事
官名。据《明会典》记载,明代有济宁管闸主事、沽头管闸主事、南旺管闸主事,掌黄河水闸的启闭。
官名。据《明会典》记载,明代有济宁管闸主事、沽头管闸主事、南旺管闸主事,掌黄河水闸的启闭。
官名。十六国前秦、后秦置。统殿中兵,掌宫庭侍卫。前秦位在五校尉下。见《晋书·苻坚载记下》、《姚兴载记下》。
辽军队名。见“御帐亲军”。
北魏时以他官平决尚书事、参议朝政的一种名义。乃宰相之任。《魏书·尉眷传》:“寻拜侍中、太尉,进爵为王。与太宰常英等评尚书事。”
官名,即司寇,掌刑狱。《左传·襄公二十一年》:“臣戮余也,将归死于尉氏,不敢还也。”注:“尉氏,讨奸之官。”疏:“归死尉氏,犹言归死于司败,明尉氏主刑人,故为讨奸之官。”《汉书·地理志·陈留郡》:“尉
辽代官制分为北面官和南面官两个系统,北面官治官帐、部族、属国之政, 南面官治汉人州县赋税、军马之事。官制虽区分为两个系列,但南北面官则可以互相迁转,如耶律硕老以同平章事为特哩衮,耶律洪以上京留守为北院
官名。清置,为乐部长官,掌乐部之政令,由礼部满洲尚书一人兼理。其属有神乐署署正,正六品;署丞,从八品;协律郎,正八品;司乐,从九品;还有和声署署正、署丞,等等。见《历代职官表·乐部》。按:《清史稿·职
指推恩加官。元代常有覃官之举, 如至大二年(公元1309年)曾诏内外官四品以下普覃散官一等。三年(公元1310年)蒙古儒学教授,一体普覃, 四年(公元1311年)诏在任官员,普覃散官一等。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司法部。以司长为主官,掌理下列事项:一、民事事项;二、非诉讼事件;三、民事诉讼审判和检察事务;四、公证事项;五、户籍登记事项。
农谒者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九年(510)置,属司农卿。掌监督劝勉地方农事,位流外七班。
见“翼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