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给事佐

给事佐

吏员名。《居延汉简》 12.1(甲2554)与10.14(甲100)都是汉代张掖太守的文书签署,均有给事佐之名。前者给事佐在书佐之次,后者给事佐在属之次。可见给事佐低于书佐而非书佐,大约与府佐相当。据汉简名籍,居延都尉府亦有给事佐。此职为《碑》、《传》所未见。

猜你喜欢

  • 京师分区警察署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为京师警察厅的下属机构。依照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八月公布的《京师警察厅分区规则》,北洋政府将清末在京师内外城划分的二十三个分区裁并为二十区,各区设置警察署,以署长为主官,下

  • 司属令丞

    官名。金明昌二年(公元1191年)改宗室将军为司属,置令及丞,令正七品,丞正八品,分设于中都、上京、扎里瓜、合古西南、梅坚寨、蒲与、临潢、泰州、金山等处,管理在当地居住的宗室人户。

  • 省会计处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省政府。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七月行政院制定《各省、市政府会计处组织及办事通则》,规定各省、市政府均应设置会计处,掌理下列各项事务:一、关于筹划省、市预算所需事实

  • 签(籖)帅

    典签的别称。掌处理文书。南朝时,皇帝在各王国设此官,以皇帝的近侍充任,名为典领文书,实则监视诸王行动,其权甚大,故称签帅。《梁书·江革传》:“时少王行事多倾意于签帅,革以正直自居,不与签帅等同坐。”对

  • 奉钱

    即俸钱。汉朝支付给官吏作为俸禄的货币。西汉官吏俸禄主要支付实物,故官吏品级以“石”名之,部分也支付货币。东汉各级官吏受奉皆半钱半谷。《后汉书·百官志》所载“百官受奉例”有具体规定。

  • 审计部

    官署名。民国时国民政府置,属监察院,掌理审核监督全国政府各机关的会计。设部长、副部长各一人,审计九至十二人,协审十二至十六人,稽查八至十人。下设秘书处和三厅,分司办事。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监察院

  • 馆阁校理

    官名。北宋前期置,以朝官充任,为馆阁职事之一,掌有关编校书籍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

  • 騊駼监长丞

    官名。騊駼是北海所出良马。騊駼监为西汉太仆所属养马诸监之一,置长及丞。东汉省。

  • 左佥都御史

    官名。明洪武十六年(1383)置,二人,初正五品,与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右佥都御史同掌都察院事。十七年升正四品。为皇帝耳目风纪之臣。后渐有以尚书、侍郎、少卿等官加授者,出外为总督、巡抚,以总

  • 奚王南克军详稳司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奚族之南剋军,以剋为军之统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