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史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九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九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清制,官员不俟俸满迁秩,称为即升。
见“三京留司御史台”。
官名。隋置,掌署内各项行政事务。
满语官名。武职。清入关前设巴牙喇营,以巴牙喇纛额真统领营务。天聪八年(1634)改纛额真为纛章京。顺治十七年(1660)定纛章京汉译名为“护军统领”。
官名。州府属官。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初,袁绍为冀州牧时置,以牵招为之,兼领乌丸突骑。三国蜀益州亦置,典刑狱,论法决疑。参见“从事”。官名。1、东汉末年置,为州府佐吏,掌领兵征伐。袁绍为冀州牧
官名。西汉置二员,东汉置一员,为将作大匠副贰,秩六百石。三国魏沿东汉制,七品。两晋南朝省。北魏仍置。北齐为将作寺次官,员四人,从七品上。隋初因之,从七品。文帝开皇二十年(600)改将作寺为将作监,置监
官署名。唐高祖武德(618—626)中秦王、齐王府置,并分左、右,太宗贞观(627—649)以后不分左、右; 置典军、副典军各二员,掌府事,领校尉、旅帅、队正、队副及帐内亲兵,侍卫陪从。
官名,三国魏置,掌征伐或驻守。行,代行。《三国志·魏书·曹仁传》:“从太祖为别部司马,行厉锋校尉。”
官制用语。南北朝时期,一些中央官员兼任地方郡守、县令,但不理事,主要是为取得其禄秩,称带,也是皇帝的一种恩赐。《魏书·裴延俊传》:“时高祖以(裴)聿与中书侍郎崔亮并清贫,欲以千禄优之,乃以亮带野王县,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转官的一种限制。即各类官员和吏人逐级升转达到的最高官阶。如文臣至中大夫,须候职至侍从,方许依《格》法转太中大夫; 执政至金紫光禄大夫,必待拜相,方许转行特进; 武臣至武功大夫,有军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