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唐朝等置,从七品下,掌卜筮之法。其属有丞、卜正、博士等。见《新唐书·百官三·太卜署》。
官名。北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置,以选人充任,为太医局次官。
官名。辽置,为总领内外厩马司的主官,见“总领内外厩马司”。
官名。清末同文馆之官员,负责教授同文馆学生课程,无定额,视学生多少而定。由洋人担任。
苑园名。见“提点在京四园苑所”。
官名。又名“总理衙门大臣上行走”。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之一种。同治四年(1865)始设。由内阁、各部院满汉堂官内特简,依原职品级入值办事。无定额。光绪二十七年(1901)省。
官名。清末地方最高司法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置于东三省。宣统二年(1910),各省均由提刑按察使改置。每省一人,正三品、简任。掌承法部及本省督抚之命,管理本省司法行政事务并监督各级审判厅、
官名。秦、西汉太医令副贰,少府、太常皆置。东汉唯少府置。三国曹魏、孙吴皆置。南朝皆置,宋一员,隶侍中; 南齐一员,隶尚书省; 梁二员,隶门下省,为流外三品蕴位。北齐始为太常寺太医署次官。隋、唐、五代俱
官署名。见“典仓署”。
官名。十六国后赵置。属东宫,统率高力侍卫东宫。见《晋书·石季龙载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