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修敕令所
官署名。简称敕令所。北宋仁宗时始命宰相提举编修敕令,神宗时复专置司局,以敕令所为名,仍以宰相提举。掌裒集诏旨,类编成书。参见“提举修敕令”。
官署名。简称敕令所。北宋仁宗时始命宰相提举编修敕令,神宗时复专置司局,以敕令所为名,仍以宰相提举。掌裒集诏旨,类编成书。参见“提举修敕令”。
官署名 即。“山西清吏司”。
官名。春秋时郑国置。掌修外交文告辞令的长官。《左传·襄公二十六年》: “印堇父与皇颉戍城麇,楚人囚之,以献于秦。郑人取货于印氏以请之,子大叔为令正,以为请。”杜预注: “主作辞令之正。”官名。主作辞令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无定额,奏任。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
官名。北魏置。魏洪显曾任此职。见《魏书·律历志上》。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仿《周礼》旄人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掌祭祀、宴饮时的散乐及杂伎百戏,下设掌散乐下士以佐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蕃部中大夫司匡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水中大夫典壅上士佐官,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即“小御正上士”。
官名。①即廷尉监,西汉景帝中元六年(前144)更名,武帝建元四年(前137)复旧,哀帝元寿二年(前1)又改。献帝建安(196—220)末魏、吴建国初皆置,秩六百石、六品,称帝后复名廷尉监。②大理寺属官
官署官。明朝五军都督府之一。初分领在京横海卫、鹰扬卫、兴武卫、江阴卫。永乐(1403—1424)迁都后改横海卫、江阴卫隶南京后军都督府,增留守后卫、大宁中卫、大宁前卫、会州卫、富峪卫、宽河卫、神武左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