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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国史院属官。以秘书省校书郎、正字充任,掌有关修史之事。
宋朝国史院属官。以秘书省校书郎、正字充任,掌有关修史之事。
官名,掌侍侯,使理家事。原先有家丞、庶子、行人、洗马、门大夫五官,中兴以后省行人、洗马、门大夫。食邑千户以上的置家丞、庶子各一人,不满千户的只置庶子,不置家丞。见《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秦置。汉朝沿置。《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均载乡置游徼,掌徼巡,禁司奸盗。但史传所见,均直属于县而不言乡。故游徼应为县职而分部派往各乡之巡视者。晋朝、南朝宋亦置,为县府属吏,又称·
见“御前弓马子弟所”。
官名。南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分京畿、湖北、淮南、京东、京西州军为若干镇,每镇置镇抚使一人为帅臣。除茶盐之利归朝廷,依旧设提举官,其余监司并罢。所有财赋除上供钱帛依数送纳,其余皆许本镇移用。管内
①官同者称友。西周金文中,与大史官同者称大史友,与内史官同者称内史友。春秋金文中称官同者为朋友。《王孙遗者钟铭》: “用宴以喜,用乐嘉宾父兄,及我朋友。”《诗 ·大雅·假乐》: “之纲之纪,燕及朋友。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大理寺置,掌拘催详断案八房断议狱案,兼管旬月申奏。
周朝各级官长泛称。《尚书·周书·酒诰》:“文王诰教小子、有正、有事,无彝酒”。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1277),置司武昌路(今湖北武汉),监治武昌、岳州等路。二十五年,併入山南湖北道提刑按察司。
官名。金置,为御药院的属官。都监无固定员额,同监不常任命。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禁暴氏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布宪中大夫属官,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禁暴氏下士六人,掌禁庶人之暴乱者。北周依《周礼》之制置禁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