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译图书局
官署名。清末学部兼辖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学务处编书局设。掌研究、编纂各种课本。置局长一人,局员若干。附设研究所。
清末学部所属机构。专司编纂各种课本。局长由学部奏派,局员由局长聘任。局中附设研究所,掌编纂课本之研究。
官署名。清末学部兼辖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学务处编书局设。掌研究、编纂各种课本。置局长一人,局员若干。附设研究所。
清末学部所属机构。专司编纂各种课本。局长由学部奏派,局员由局长聘任。局中附设研究所,掌编纂课本之研究。
参见“小载师下大夫”。
官署名。北周武帝天和二年(567)立,置学生十二人,文学博士四人。还置有学士,职司教授。学生多为大臣子弟,亦有大臣带职入学,皇太子亦曾在此受教。其学在露门左侧,因露门又称虎门,故亦称虎门学。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刑部置,掌体究之事。南宋因之。
官名。北齐置。 从九品上。 参见“牸牛局”。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县政府的佐治人员。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九月内政部判定的《县政府办事通则》的规定,其办公处为秘书处,掌理机要,总核文件,承办职员进退,典守印信及办理其他不属于各科的事
官名。王国属官,晋朝平原、汝南、琅玡、扶风、齐等大国各置一员,位舍人下; 其后演为典府丞。至隋朝又有典府长、丞,掌府内杂事。
接受特别使命巡察地方的官员。汉代除以司隶校尉与刺史经常监察地方之外,还有临时特察之制。特使职权由诏令规定,有时是普遍巡行郡国,一般地察举非法、冤狱和教化,有时则是就特定区域特定事件由诏令派员加以节制和
官署名。明清工部所属之铸钱机构。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朱元璋于应天初设。明洪武十三年(1380)隶工部。嘉靖(1522—1566)中以京师城东石大人胡同为鼓铸公署,以虞衡司员外郎领其事。下设局大使
官名。属少府,为中谒者令副贰。《汉书·成帝纪》:“中谒者丞陈临杀司隶校尉辕丰于殿中”。官名,汉置,为中谒者令之副,佐令掌尚书奏事。有四丞。《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成帝建始四年更名中书谒者令为中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疆理司所属二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府、厅、州、县区划变更及增置,核办官地收放,民地买卖注册等事。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