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罚俸

罚俸

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扣发官员俸饷,以年月为差,分为七等: 即罚俸一月、二月、三月、六月、九月、一年、二年等。因公罪罚俸,准以其记录,加级相抵销; 私罪罚俸,皆为实罚,不准抵销。

猜你喜欢

  • 府堂

    知府衙门内的综合性办事机构。清置,按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具体办事,直接为知府服务。置典吏若干人承办六房事务。

  • 讲书祭酒

    官名。新莽始建国三年(后11)置,为六经祭酒之一,秩上卿,以唐昌为之。

  • 侯伯

    周朝称诸侯的伯长。《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内史叔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

  • 馆长

    官名。太平天国男馆和女馆中设立的低级职官。金田起义时,太平军分别男行女行,设男馆(也称男营)和女馆(也称女营、姐妹营、姐妹馆)。女馆中卒长以下设两司马,即为馆长,下领二十五人。一部分肩负作战任务,大部

  • ① 出仕、举用。《战国策·秦二》:“起樗里子于国。”② 官吏出身。《汉书》卷三十九《萧何曹参传》:“萧何、曹秦参皆起秦刀笔吏。”

  • 左傅

    官名。明太祖洪武三年 (1370) 于各王府分置,各一人,从二品,以辅弼诸王。九年罢。

  • 左右奉宸卫

    唐府兵十六卫中的两卫。即“左右千牛卫”,见该条。

  • 捕蝗使

    唐诸道临时特遣使。开元三年(公元715年)山东有蝗灾,姚崇遣御史督州县捕而埋之;次年山东复发生大蝗灾,姚崇又命捕之,因敕使者察捕蝗者勤惰上报朝廷。

  • 四川道

    官署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洪武十五年 (1382) 置。设监察御史七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二人。在本道之外协管工部,文思院,都知等监,兵仗、鞍辔、抽分竹木各局,僧、道录司,在京府军等五

  • 郡君额驸

    见“额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