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羁縻府州

羁縻府州

唐宋时期设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地方行政单位的泛称。唐在各地以旧有部族为基础,设置府州八百多个,大的为都督府,小的为州,以本族首领为都督、刺史,并得世袭。羁縻府州的机构大致有三种情况:一是保留原有的统治机构。即原有的行政机构和政治制度都保留不变,从长官到僚属均由本族人充任;并允许其在本族内部称“”,其酋领君长亦可保留“”与“可汗”的称号。唐代对大多数民族地区均采用此种办法。二是以华官参治。即派遣汉官充任羁縻州的部分官员,组成联合统治机构。对于社会经济形态与中原基本相同的民族地区,如辽东一带采用此种办法。三是监临制。即在保留原有的组织机构承认其酋长的统治地位的同时,唐朝廷派遣政治代表进行监视督导。如唐朝廷对黑水靺鞨地区,即是“置长史就其部监领之”(见《唐会要》卷九十六“靺鞨”)。唐朝廷对羁縻州的管辖权主要表现为下列几个方面:第一,贯彻政令。各羁縻府州的都督、刺史须经朝廷册命,各府州必须执行中央的政令,各府州间发生纷争,中央可以直接干预。第二,实施法律。对于破坏国家统一的反叛活动,得依法律严格处理。至于各族内部的刑事诉讼,则允许按各族传统法律处理。《唐律疏议·刑名》规定:“诸化外人同类(同族)相犯者,各依本族法,异类(不同族)相犯者,以法律论。”第三,征调兵马。唐朝廷允许羁縻府州保留兵马,亦不限制数量,但须听朝廷调遣,皇帝制有“天子信宝”,专门用来征调蕃国之兵。第四,收取贡赋。唐朝廷不直接向羁縻州征收赋税,而是由各族统治者按旧有剥削方法自行征取,但须向朝廷呈报“版籍”定期上交“贡赋”。唐代羁縻府州主要隶属于各都护府,西南地区的姚州、泸州、黔州、桂州、邕州、峰州诸都督府,亦分别统领若干少数民族,宋代在部分地凿区也沿袭了唐代的羁糜府州的措置。

猜你喜欢

  • 红单

    文书名。清朝官兵向兵部领取马匹之凭证。清制,扈从皇帝出巡之官兵例由兵部发给马匹,应领者首先赴兵部预领此单,然后持单至放马处领取。

  • 台相

    宰相别称。东汉宋弘曾任大司空,为三公之一。故《后汉书·宋弘传》论曰: “中兴以后,居台相总权衡多矣”。宰相的别称。《后汉书·宋弘传》:“论曰:中兴以后,居台相总权衡多矣。”

  • 王国太医

    官名。西汉置,《史记·仓公列传》中提到有“齐太医”、“齐王侍医”,均为王国主医药之官。

  • 小稍伯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职掌参见“稍伯中大夫”。

  • 演览

    官名。南诏官,大府副将。

  • 谟箇

    西夏语官名。西夏置,职掌不详。《宋史·夏国传下》记元丰六年(公元1083年)有“谟箇咩迷乞迂”。谟箇为咩迷乞迂的官称。《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五○“元丰七年十一月”条下译作“摩格”。

  • 右副都御史

    官名。参见“左副都御史”。官名。明始置,与左副都御史同为都察院的佐官,秩正三品。清沿置,无固定员额,不预都察院事,仅作为巡抚的兼衔,在其辖境内于行政权之外可兼行监察权,以表明其地位之特殊。参见“都察院

  • 女君

    女君即皇后。《汉书·外戚传·文德郭皇后》:“黄初三年,将登后位,文帝欲立为后……遂立为后。”注:“《魏书》曰:后上表谢曰:妾无皇、英釐降之节,又非姜、任思齐之伦,诚不足以假充女君之盛位。”皇后之称。《

  • 陵寝礼部衙门

    官署名。清朝礼部分设于东西二陵管理陵寝事务之机构。为管理陵寝三衙门之一。掌理陵寝之礼仪与岁供物品,并管理判署文书。东陵陵寝八处,设掌关防郎中、郎中、员外郎等官,分掌东陵祭祀之事。西陵陵寝七处,设郎中、

  • 周子南君

    封爵名,汉武帝封周朝后代姬嘉为周子南君。《后汉书·光武帝纪》:“(二年五月庚辰封)周后姬常为周承休公。”注:“武帝封周后姬嘉为周子南君,成帝封姬延为周承休公,常即延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