翊卫府亲侍
官名。隋置,属翊卫府,掌侍卫。见《隋书·百官下·十二卫》。
官名。隋置,属翊卫府,掌侍卫。见《隋书·百官下·十二卫》。
见“京堂”。
官名。署之长官。明、清光禄寺所属大官、珍馐、良醢、掌醢四署设。明朝每署设一人,清朝每署设满、汉各一人,均为从六品。清朝乐部所属神乐署设一人,和声署设满、汉各一人,均为正六品。分掌各署事。详见各署正条。
官名。辽置,见“大国舅司”。
官署名。南宋孝宗淳熙九年(1182)置,设提领一人,监官二人,掌桩管米收藏之事,非奉朝廷指挥不许支拨。属吏有职级一人,主管文字一人,贴司一人,手分一人。隶司农寺。
地质调查机关。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 二月设置,附设于农商部矿政监督署,次年三月矿政监督署撤销后直属农商部;各省亦置地质调查所,附设于财政厅。国民党政府设置中央地质调查所,先隶农矿部,后
官名。清置,为牧厂总管所属,见“牧厂统辖总管”。
满语官名。又作“美凌章京”。原称“梅勒额真”,后金天聪八年(1634)改是称。汉名为副都统。参见“梅勒额真”、“副都统”。官名,清置,为八旗长官,初名梅勒章京(为满语),后改称副都统(为汉语)。《清史
官名。北魏置。《魏书·官氏志》:“(道武帝天赐)二年(405)二月,复罢尚书三十六曹,别置武归、修勤二职。武归比郎中,修勤比令史,分主省务。”太武帝时复置诸曹尚书,遂罢。
官署名。唐朝后期宣徽院分南、北两院,各设厅事,各置使一员,以中官充任。五代迄宋,改用士人。宋朝用以安置罢政之勋旧大臣,与北院通掌总领内诸司及三班内侍之名籍,郊祀、朝会、宴享供帐之仪,应内外进奉,悉检视
官名。清末各省分路巡防队属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后各省旧军逐步改为巡防队,分五路驻防,始置。每路一人,奏补。掌本路往来各项文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