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东汉将军府(大将军、骠骑将军及左右前后将军等)所部职吏,主罪法。官名,东汉置,为将军属吏,掌罪法。《后汉书·百官一·将军》:“又置外刺、刺奸,主罪法。”
官名。明朝置,文思院长官,员一人,正九品。职掌参见“文思院”。
文书名。皇帝亲笔所撰。北朝始有此名。《北史·元勰传》: “帝令勰为露布,辞曰: 臣闻露布者,露之耳目,以臣才小,岂足大用。帝曰‘汝亦为才达,但可为之。’及就,尤类帝文,有见者,咸谓御笔。”北宋徽宗政和
官署名。即“福建清吏司”。
见“苑副”。
宁东、宁西、宁南、宁北将军的合称。详见各条。
参见“城郎”。
官名。明朝王府三伴之一。建文(1399—1402)中置,一人,从九品。与伴读、伴讲合为王府三伴。诸王待如宾师。成祖即位,革。
官名。宋置,属三司。掌文武官诸司、诸军给受俸料,批书券历,诸仓库案验而后发放。员额一人,以京朝官充任。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由广西海北道肃政廉访司改立,仍置司静江,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